今年以來,勐海縣紀委監委順應新形勢、新任務,創新方式方法,推動形成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協調有力、運轉高效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凝聚深挖徹查黑惡勢力“保護傘”強大合力。
加強協調配合,及時移送問題線索。加強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的協作配合,充分發揮各自專業優勢,實現線索互通、信息共享、工作互動。成員單位收到群眾舉報的涉黑涉惡“保護傘”問題線索,在10天內報送縣紀委監委。今年以來,縣紀委監委共收到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移送的問題線索39條,并及時進行處置。成員單位在辦理案件中,發現涉案對象以外的其他黨員或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線索,在發現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移送縣紀委監委。進一步規范縣紀委監委與縣公安局的日常聯絡、雙向移送,每月5日前相互報送上月掃黑除惡、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數據統計情況。組織人事部門排查有關人員時,及時將人員信息報送縣紀委監委征求廉政意見。縣紀委監委對涉黑涉惡以及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和公職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的,及時送達組織人事部門。
拓寬線索來源,壓緊壓實工作責任。與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公安局等司法機關建立聯動機制,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主動擔當作為,扎實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發揮新媒體和傳統媒體優勢,推出互聯網、手機客戶端、微信等形式多樣的舉報平臺,暢通舉報渠道。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突出的區域、行業和領域加大查訪力度,將舉報電話、網址、郵箱、通信地址張貼至村組一級,利用宣傳展板向群眾廣泛宣傳舉報投訴方式,實地收集線索、了解情況。對實名舉報的及時核查反饋,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緊盯群眾通過巡察、信訪等渠道反映的突出問題,對問題線索及時進行處置,對民憤集中、性質惡劣的問題線索進行重點督辦,限時辦結。并聯合政法機關和組織部門開展線索摸排工作,分別全面梳理排查法院立案庭和刑庭的案件;檢察院收到的控告舉報、辦理的職務犯罪案件、輕微刑事案件、涉眾型經濟案件中的涉黑涉惡問題;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的涉黑涉惡人員情況;正在接受社區矯正的服刑人員信息。通過及時收集政法機關掌握的相關信息,了解近年來黨員干部和監察對象涉黑涉惡的相關情況。
聚焦重點問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強化對基層干部行使公權力的監督,堅決懲治城鄉基層干部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特別對涉及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選舉、壟斷農村農場資源、侵吞集體資產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的問題。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向黑惡勢力網開一面、替黑惡勢力開脫罪責、與黑惡勢力沆瀣一氣等問題線索,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嚴肅查處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不力的失職失責問題,一問到底,嚴肅追責。各鄉鎮農場紀委主動作為,發揮基層紀委“探頭”作用,結合作風建設、明察暗訪等工作,對外來租地種植、香蕉代辦、香蕉挑工和娛樂場所等進行全面排查,主要排查租地種植是否存在強租強征、香蕉代辦是否存在強買強賣、香蕉挑工是否存在強迫勞動等情況;娛樂場所是否存在黑惡勢力擾亂正常經營秩序、強收保護費等情況;社會面上是否存在非法組織擾亂社會秩序、欺行霸市、欺壓群眾等情況。
推進紀法銜接,實現快查快處快訴。縣紀委監委加強與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的溝通協調,對黨員、公職人員涉黑涉惡勢力“保護傘”的偵查、訴訟、審判力量落實“五定”。一是定包案領導,對涉黑惡勢力“保護傘”的案件,由一名縣紀委常委領導包案負責。二是定承辦室,在交辦涉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前,充分考慮承辦室的工作力量,選定承辦室后,查辦案件過程中遇到人力不足時,及時抽調精干力量給予支持配合。三是定主辦人,把組織協調、文字歸納、突破重要和復雜案件能力強的人員定為主辦人。四是定方案流程,在審查調查前,由承辦室擬定審查調查方案流程。五是定辦理時限,在案件查辦工作中,實行案件分類限時辦結制度。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和腐敗問題長期、深度交織的復雜案件以及扶貧領域涉黑涉惡腐敗案件,縣紀委監委與政法機關同步立案、同步調查,做到紀法銜接、協調推進。
落實制度機制,提升監督執紀問責成效。緊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中明確的各級黨委、政府責任落實情況,緊盯紀委在參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的監督責任落實情況,聚焦環節,加強監督、傳導壓力、壓實責任。今年以來,查處失職失責問題7件8人,其中黨紀處分4件5人,問責2件2人,組織處理1件1人。對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線索進行大起底,開展逐案篩查“保護傘”問題線索工作。經篩查發現,涉嫌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的問題線索1條,涉嫌失職失責的問題線索4條,涉嫌為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保護的問題線索3條。對2017年以來在辦、已辦結案件和問責件進行梳理,開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件復盤工作,共復盤辦結案件104件104人。落實巡察發現涉黑涉惡腐敗問題機制,把發現涉黑涉惡腐敗問題作為巡察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尤其是對反映黑惡勢力問題較多的地方,巡察工作更注重深挖背后是否隱藏著黨員干部涉黑涉惡腐敗問題。落實異地、跨區域審查機制,著力推動解決有件不查、壓案不辦的問題。對典型重大案件、上級督辦件一律實行提級辦理、限時辦結。今年以來,辦理涉嫌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6件6人。(汪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