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普洱市紀委監委通報了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景谷縣政務服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楊揚,政務服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永平鎮政府掛職副鎮長陶勇,政務服務管理局科員、永平鎮雙龍村駐村工作隊長、第一書記佟興華工作失職失責問題。2018年,在景谷縣脫貧摘帽決戰決勝脫貧攻堅關鍵時期,楊揚、陶勇、佟興華履行職責不到位,針對性開展強農惠農政策宣傳不到位;對群眾反映訴求處置答復不嚴謹,排查組織化解農村矛盾糾紛不到位,工作失職失責,致使群眾不滿意,并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3月20日,楊揚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陶勇、佟興華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2.瀾滄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副局長、駐雪林鄉大芒令村扶貧工作隊員朱江,工業園區黨委副書記、駐雪林鄉左都村扶貧工作隊員魏宇亮,工業園區黨委委員、駐雪林鄉大芒令村扶貧工作隊員王海云工作作風不實問題。2018年,朱江、魏宇亮、王海云在駐村扶貧工作期間,未嚴格履行《云南省駐村扶貧工作隊員管理辦法》關于“駐村扶貧工作隊隊長及隊員吃住在村,每年在崗時間不少于200天(含因公出差)”的要求,搞“走讀式”“掛名式”駐村,實際駐村開展扶貧工作分別為23天、45天、13天,工作作風不嚴不實,2018年12月28日,3人分別受到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問責。
3.思茅區倚象鎮納吉村黨總支履行脫貧攻堅主體責任不力問題。納吉村黨總支未能履行好脫貧攻堅主體責任,管理村組干部不到位,主動作為、帶頭示范作用差,團結干事能力不足,工作責任心弱,對脫貧攻堅工作推進緩慢無措施,全村脫貧攻堅工作推進不力,2018年12月8日,納吉村黨總支被通報批評問責。
4.墨江縣民族文化工作隊工作人員、駐壩溜鎮老朱村脫貧攻堅工作隊員楊錢睿失職失責問題。楊錢睿作為駐村包組工作隊員,工作責任心不強,作風不實,不認真履行駐村包組工作職責,對其所包的村民小組社情、民情不了解、不掌握,脫貧攻堅工作推進不力,造成了不良影響。2019年3月11日,楊錢睿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5.景東縣漫灣鎮林業服務中心主任楊文芳、漫灣鎮保甸村龍潭小組組長李金樹失職失責問題。漫灣鎮林業服務中心對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支付、使用跟蹤監管不到位,導致保甸村龍潭小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資金滯留、賬目混亂,群眾意見較大,造成不良影響,楊文芳對此負重要領導責任、李金樹負直接領導責任。2019年1月6日,楊文芳、李金樹分別受到誡勉談話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