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楚雄州紀委監委通報了南華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黨委書記、局長阿敏,南華縣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李昌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
2019年3月6日,省委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第5檢查考核組對該縣開展延伸檢查時,發現南華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黨委書記、局長阿敏,南華縣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李昌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經查,2015年1月至2019年3月,阿敏使用的辦公室面積為24.05平方米,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李昌使用的辦公室面積為23.11平方米,均超出2014年國家發改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通知》中,“縣級機關正科級辦公室使用面積為人均18平方米”的規定。2019年3月,李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9年4月,阿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9年6月,南華縣委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南華縣紀委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受到檢查、通報的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