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紀委通報了7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1.西疇縣興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艾永健、鎮黨委副書記李文發履職不力問題。2016年,西疇縣興街鎮政府在組織三光、清河、甘塘子、拉孩4個村委會101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實施“興街鎮2015年第二批切塊到縣資金項目和競爭性分配資金項目”中,艾永健、李文發分別作為項目推進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在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對養殖技術培訓跟蹤服務、監管不到位,致使興牧牧業有限公司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群眾組織實施的二元雜母豬養殖項目不成功,沒有達到為建檔立卡貧困戶群眾增收的經濟效益、改善項目區生產生活條件的社會效益、提高扶貧開發成效的扶貧效益。此外,在2017年貧困對象動態管理工作中,艾永健作為興街鎮貧困對象動態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文發作為掛鉤龍坪村委會的領導,不認真履職,致使興街鎮夾溝寨、老房子村小組4戶農戶未按程序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存在漏評。對此,艾永健、李文發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6月,艾永健、李文發均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2.文山市交通運輸局駐秉烈鄉迷勒灣村第一書記、工作隊隊長王林榮工作不嚴不實、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問題。2018年3月,王林榮不認真履行職責,對全村扶貧工作總體統籌協調不力,對全村農村危房改造拆除進度、2018年脫貧和未脫貧戶數人數、貧困發生率等情況不掌握;作為大木克村小組“四包”責任人,未深入貧困戶家中排查,在貧困對象動態管理中不了解“四包戶”的具體情況、困難和短板;不服從安排,拒絕掛村領導安排其開展農村危房拆除、加固等相關工作。2019年6月,王林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丘北縣新店鄉政府副鄉長周波工作失職失責問題。丘北縣新店鄉在兌現2017年產業補助時,未嚴格按照縣級方案開展驗收工作,致使2戶建檔立卡貧困戶未養豬仔分別領取1000元補助款,1戶建檔立卡貧困戶未養豬仔和栽種辣椒領取1200元補助款,1戶建檔立卡貧困戶未養能繁母羊領取3000元補助款。周波作為新店鄉分管扶貧工作的副鄉長兼鄉扶貧辦主任,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3月,周波受到通報問責。
4.丘北縣天星鄉政府副鄉長涂云鳳工作作風不實不細問題。2017年7月至9月期間,丘北縣天星鄉古勒村委會工作人員兩次向涂云鳳報告“下羊伍村李某某等3戶建檔立卡貧困戶拆除重建入住后未通生活用電”的情況后,涂云鳳僅安排和要求村委會工作人員盡快統計匯總后統一協調解決,未及時跟蹤督促落實,也未采取其他措施協調解決,造成李某某等3戶較長時間不通生活用電。涂云鳳作為掛鉤古勒村委會的鄉領導,工作不實不細,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3月,涂云鳳受到通報問責。
5.廣南縣楊柳井鄉黨委委員、人大主席黃先懿等4人工作作風不實、履職不到位問題。上級考核抽查發現:楊柳井鄉海子村委會汪家坪村小組鄭某某戶因病、因學貧困,符合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條件,但未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存在漏評。黃先懿作為海子村委會掛鉤領導,對工作指導不夠、督促不力、把關不嚴,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汪克華作為村黨委書記,掛鉤汪家坪村小組工作,對群眾反映貧困情況重視不夠,走訪調查不深入,工作落實不到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謝鋆作為駐村第一書記、工作隊隊長,掛鉤汪家坪村小組工作,對工作指導不夠、調查不深入,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周開賢作為駐村工作隊隊員,走訪調查不深入,動態管理工作落實不到位,負有直接責任。2019年3月,汪克華、謝鋆、周開賢分別受到談話誡勉問責,黃先懿受到通報問責。
6.馬關縣馬白鎮財政所干部張開明工作失職失責問題。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張開明在任方山村委會掛鉤工作隊長期間,對方山村委會的脫貧攻堅工作統籌安排不力,對危房改造驗收材料上報審核把關不嚴,導致方山村委會連續出現2戶農戶在農村危房改造工程未竣工的條件下將補助資金全額申請兌付給農戶的情況,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7月,張開明受到誡勉談話問責。
7.廣南縣那灑鎮龍汪洞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殷林洪工作失職失責問題。殷林洪在農村低保動態管理和階段性清理工作中,對農村低保對象審核把關不嚴,未按照低保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到應退盡退,導致長箐村小組公職人員晏某某戶家庭成員2009年12月至2018年2月違規享受低保金20734元,殷林洪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4月,殷林洪受到通報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