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瑞典最高法院作出不向中國引渡喬建軍的裁決。記者采訪中央追逃辦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瑞典方面的裁決,罔顧喬建軍犯罪事實和確鑿證據,是對腐敗犯罪分子的縱容和庇護。
喬建軍曾任中央儲備糧管理總公司河南分公司周口直屬庫主任,涉嫌貪污糧庫購糧款2.077億元人民幣,挪用公款300萬元,跨境洗錢,非法移民等,位列“百名紅通人員”第3位。喬2011年外逃美國,后竄逃多國,最終藏匿于瑞典。喬外逃后,中方與美國、新加坡、瑞典、列支敦士登、奧地利等國就喬案開展執法合作,多國對喬進行了刑事調查,并凍結、沒收其跨境轉移的犯罪所得。
中央追逃辦負責人表示,履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義務,攜手打擊跨國腐敗犯罪,拒絕為腐敗分子提供避風港,這是國際社會的共識。希望瑞方正視喬建軍犯罪事實,不要讓瑞典成為腐敗犯罪分子的避風港。海外不是法外,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緝拿歸案、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