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組織安排,2011年,在審計、財政等部門工作20年后,我成為一名紀檢監察干部。到紀委報到的那一天,我就知道,不得罪腐敗分子,就辜負了百姓期待,就對不起紀檢監察干部這個身份。
2014年10月,我牽頭組織審查調查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某局系列腐敗案。該案涉及時任局長和上任局長、其他班子成員以及中層干部等數十名干部。在地級市查辦這種級別、規模的系列案件,引發的震動和連鎖反應可想而知。查辦工作啟動后,時常有人打來說情電話,讓我們適可而止。一名涉案人員甚至揚言:“誰能拿我怎么樣!”這些,讓一些年輕辦案人員心態發生微妙變化。
察覺到苗頭后,我馬上組織辦案人員開會:“你們大膽干,壓力我來扛。不管案件多復雜、取證多困難,只要事關百姓利益就要查,而且要嚴查、一查到底。”最終,我們排除各種干擾,拿出鐵的證據,將案件查實。在事實面前,涉案人員不得不承認違紀違法事實,有6人被移送司法。
一線辦案人員,常處在風口浪尖上,壓力、阻力甚至恐嚇時常不期而至。但我從來相信邪不壓正。我和同事們互相鼓勵,只要自身過得硬、腰板挺得直,就不會被嚇倒。這種正氣、硬氣和堅持,來源于我們對紀檢監察這個正義事業的信心,來源于我們對所肩負職責使命的認同,來源于紀檢監察干部的自身過硬。
查辦案件難免遇到艱難時刻。每一次都是對初心的考驗。我很高興自己在考驗面前都選擇了堅持原則。我深知,在原則問題上絕不能含糊,一旦開了口子,工作中就會被鉆空子。
在查辦一起涉及民生領域的系列腐敗案時,一位老領導打來電話,讓我對某個當事人“手下留情”。我毅然選擇堅持原則:“作為紀檢監察干部,我沒有徇私的權力。講原則、認死理,是您曾經給我的評價,我到現在也沒變。”2017年,我查辦的一起案件涉及老家某位領導。該領導找到我的親戚,請他上門說情,依然被我拒絕。此后,我給家人立下三條規矩:“案件的事莫問、求情的話莫講、以權謀私的事莫提。”這幾年,我拒絕過想要打聽案情的飯局、不少老領導老熟人的電話“問候”、甚至一些老同事的好心“提醒”……每一次拒絕,我的內心都很篤定。因為每次拒絕都是對紀檢監察工作初心的回應,是對職責使命的執著堅守。
這些年,我和同事們一起查辦過不少案件,依規依紀依法給予相關責任人處分。由于出于公心,沒有人因受到處分與我結下私怨。這并不奇怪——紀檢監察工作本身就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懲處是為了挽救,防止小錯變大過。這些干部可能一時不理解,但深入思考后,大多會認可我們的工作。
“講原則、認死理、一根筋”,這是很多人給我貼的標簽。我喜歡它,這對我更好踐行初心使命,是一種鼓勵和鞭策。(黃振林 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