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巡察組嗎?我是大縱湖晨陽村的。我們村的鄒某某私建了違章房,村干部明知道是違建,卻一直沒有拆除……”7月10日,鹽城市鹽都區委第一巡察組對大縱湖鎮晨陽村等5個村居開展巡察后不久,接到了當地群眾的舉報電話。
“違建是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絕不能耽擱。”當天下午,巡察組會同鎮紀委工作人員、晨陽村村干部前往鄒某某家實地調查。只見鄒某某家西側新建了2間磚房,周圍凌亂擺放著水泥、磚頭、彩鋼瓦等建筑材料。
“這個房子是違建,按規定必須拆除,但是部分村民提議,讓鄒某某將房子低價轉讓給本村低保戶陳洪明,讓陳洪明有房子住,村‘兩委’還專門開了會辦會。現在,這房子不能拆了。”村書記向巡察組如此解釋,還捧出了村“兩委”專題會辦的會議記錄。
“既然是違建,為什么當初沒有拆除?明知是違建,怎么可以轉讓他人?”巡察組工作人員越想越不對勁,隨即走訪了周邊群眾,約談了鄒某某本人,又向該鎮建管、國土、城管等部門了解情況,終于摸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原來,今年4月,村民鄒某某在自家宅基地范圍外建房,面積約40平方,花費約4萬元。
5月22日,接到群眾舉報,鎮建管、城管工作人員到現場執法,發現房屋已封頂、門窗未安裝、地面未硬化,當即發放《停工通知單》,要求其立即停工。
5月27日,鎮國土、城管工作人員到現場認定違建,要求其自行拆除。
然而,鄒某某不甘心自己投入的4萬元就此打水漂,不但沒有自行拆除,還想出了一個自認為可以瞞天過海的“金點子”。
他一方面托人找建管所所長、城管中隊隊長打招呼,請他們延遲拆除。另一方面又鼓動村干部開會研究,將自己的違建房轉讓給無住房、無宅基地且患有精神疾病的低保戶陳某某。
會上研究的方案是:陳某某出資2萬元購房,且今后以他名義申請的D級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2萬元歸鄒某某所有。
經過這番“神操作”,不合法的違建房,看起來似乎“合法”了。
事實上,陳某某患有精神疾病,目前仍在服藥期間,既不可能購買鄒某某的房屋,也不可能搬到違建房里居住。甚至,連他自己都不知道有人盜用他的名義在策劃這些事情。
初步核實后,巡察組迅速將線索移交鎮紀委調查處理,要求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7月11日,鎮城管中隊開始強制拆違,鎮紀委全程監督。

村民向巡察組介紹違建房拆除情況
7月22日,鎮紀委對鎮建管所所長陶某某、城管中隊中隊長胥某某、晨陽村主任劉某等三人進行了誡勉談話,對晨陽村書記姜某某立案處理,并將該案件在全鎮通報。
其中,村主任劉某在鄒某某提出村“兩委”會辦研究時明知不妥,卻礙于鄉里鄉親的面子,覺得不好意思反對。思前想后,他借故不參加會議,也不在會議記錄上簽字,企圖避免受到牽連。沒想到,費盡心思,還是沒有能夠逃脫組織處理。(江蘇省鹽城市鹽都區紀委監委 單秀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