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云南省紀委、省監委在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召開不實舉報澄清了結反饋會。云南省紀委、省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不實舉報澄清了結反饋會是云南省首次為廳級領導澄清正名、消除顧慮、撐腰鼓勁。
反饋會以“面對面”的方式,通報了紅河州委原常委、州委政法委原書記和建《致州委常委的公開信》所反映問題線索的調查核實意見,為被不實舉報的紅河州委書記姚國華澄清事實、消除影響,以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的有力舉措,激勵廣大干部勇于擔當履職、大膽干事創業。
被澄清人、紅河州委書記姚國華表示,“云南省紀委、省監委依規依紀迅速查清事實、澄清了結。讓我放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思想顧慮,讓我倍感組織的力量、倍感關懷和溫暖。”
2018年10月10日,云南省紀委、省監委收到和建《致州委常委的公開信》,信中將紅河州既定的決策部署、發生的群體性事件等問題強行歸責于紅河州委主要領導。和建還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購買兩張移動電話卡,發送數十條匿名短信,在領導干部之間制造、散布、傳播政治謠言。教唆、慫恿他人寫舉報信向中央領導、省委領導反映不實信息。接到舉報信后,云南省紀委、省監委進行了全面、深入、詳細調查,認為和建《致州委常委的公開信》,刻意歪曲所有事實真相,對姚國華同志的所有質疑都屬于牽強附會、惡意中傷,查無實據,毫不可信。其行為嚴重破壞黨的團結統一,嚴重擾亂紅河州委、州政府工作秩序,嚴重損害領導干部聲譽,嚴重影響紅河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2018年10月15日,云南省紀委、省監委對和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1月2日,決定給予和建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云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代主任馮志禮表示:“對失意官員利用政治殘余影響、形成群體,對抗組織的行為,要引起高度重視。要加強對失意官員的教育、管理。如果任其發展,勢必會影響到黨的執政根基。”(楊文明 何詠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