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表明省委、省紀委堅決查處違反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堅決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進一步正風肅紀,嚴明紀律,教育警示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省紀委監(jiān)委將近日查處的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和建嚴重違紀違法案件進行了通報。
2019年1月2日,經云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云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和建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和建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制造、散布、傳播政治謠言,在黨內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搞利益交換。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間,和建因對紅河州部分領導干部有意見,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購買的移動電話卡,匿名向相關領導干部發(fā)送道聽途說、惡意揣測、歪曲事實的不實短信,詆毀他人,企圖挑起領導之間的矛盾、破壞領導干部團結、干擾組織干部任用、恐嚇威脅領導同志,其行為已嚴重破壞了黨內正常的同志關系,破壞黨的團結統(tǒng)一,造成了惡劣的政治影響。2018年9月,其先后向有關領導同志郵寄了本人署名的公開信,散布道聽途說,主觀臆斷的不實信息,將個人矛盾轉化為對組織的不滿和對領導同志能力名譽的詆毀,其行為對紅河州的政治生態(tài)、發(fā)展環(huán)境、團結統(tǒng)一造成了嚴重干擾破壞,給領導同志的聲譽帶來傷害,在政治上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2018年10月,和建署名向領導同志發(fā)送短信,直接質疑詆毀領導同志的個人品質和能力。2018年8月,和建利用某中學原校長馬某某對組織調整其崗位不滿一事,斷章取義,將主管部門責令學校整改校園文化不當標語問題與正常職務調整掛鉤,教唆、慫恿馬某某將個人訴求轉為反映領導同志的不實舉報。同時,和建任彌勒縣委書記和紅河州委政法委書記期間,通過幫助他人職務晉升、解決公務員身份等方式,籠絡人心,并在工作、生活中收受請托人員財物,通過相互請托,為其吃喝玩樂和進行違紀違法行為提供便利,形成了事實上的利益交換的“小集團”。
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便利打擊報復他人。2014年11月,省紀委就群眾反映和建的有關問題對其進行函詢,和建在向省紀委報告函詢情況時,隱瞞了其幫助他人解決公務員身份、職務提拔以及占用山地建山莊進行吃喝玩樂的問題。2015年3月,省紀委在核查時任紅河州某局局長有關問題中,發(fā)現(xiàn)和建涉嫌挪用專項經費違規(guī)購置車輛問題,給予其誡勉談話;得知是余某某舉報后,和建就以紅河州政法委和政法委書記的名義,署名向有關領導同志、相關部門舉報余某某,惡意進行打擊報復。
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長期占用公物。2004年至2013年,和建在中秋、春節(jié)期間多次收受時任紅河州彌勒市某鎮(zhèn)鎮(zhèn)長、鎮(zhèn)黨委書記楊某等人以鄉(xiāng)鎮(zhèn)名義和個人所送的禮品禮金。2016年2月至2018年10月,和建假借州委領導名義,以發(fā)揮余熱為名設立所謂“工作室”,長期違規(guī)占用蒙自市1套交流干部周轉房,并安排蒙自市法院用公款20余萬元為其工作室配置辦公家具和電腦設備,由其個人或其網(wǎng)羅的薛某、谷某某等人使用。
違反工作紀律,干預、插手司法活動。2008年5月,建水縣人民檢察院對某局副局長王某涉嫌受賄一案進行調查時,和建應他人請托,直接插手干預,致使案件作為問題線索存檔備查。
2016年6月左右,和建為收集社會網(wǎng)絡輿情信息、瀏覽境外網(wǎng)站等,私自在蒙自成立“天道工作室”。為網(wǎng)羅“天道工作室”工作人員,和建利用其職務影響力,通過相關部門,違規(guī)將正在緩刑期間服刑的網(wǎng)絡犯罪人員薛某、谷某某社區(qū)矯正關系轉移至蒙自市。
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fā)生不正當性關系。2009年至2015年5月,和建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與一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系。
涉嫌受賄犯罪。2003年至2018年間,和建利用擔任彌勒縣委書記、紅河州政法委書記的職務便利,通過為他人晉升職務、解決身份待遇等提供幫助,先后多次收受席某某、梁某某、沈某某、張某某等賄賂。和建利用擔任紅河州委政法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某房地產開發(fā)經營有限公司開發(fā)蒙自地產項目提供幫助,2013年12月,和建以明顯高于市場價的價格將其蒙自所屬房產賣給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實際控制人楊某某,涉嫌受賄。
通報強調,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以更大的決心、更大的勇氣,層層落實主體責任,嚴抓嚴管、守土盡責,持續(xù)鞏固拓展黨的十八大以來取得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成果,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取得更大成效。要抓實日常教育,采取正反結合的教育形式,既要從堅定理想信念、加強黨性修養(yǎng)、嚴守法紀底線等方面進行正面引導,也要用和建等違紀違法反面典型進行警示教育,激發(fā)廣大黨員干部知敬畏、守法紀的行動自覺。要堅持監(jiān)督和懲治并舉,育人和用人并重,從小處入手,從細處抓起,嚴防帶病提拔干部,從源頭上凈化修復全省政治生態(tài)。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從和建違紀違法案件中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引以為戒,做到警鐘長鳴。要始終將堅定政治信念、堅守政治紀律放在首位,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不斷加強黨性修養(yǎng)和道德養(yǎng)成,堅持用黨性修正個性,常修為官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要真正立根固本,在思想上深入理解“敬畏人民、敬畏組織、敬畏法紀”的深刻內涵,在實踐中踐行“公正用權、依法用權、為民用權、廉潔用權”的內在要求,真正永葆共產黨人拒腐蝕、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即時跟評
嚴守政治紀律 服從組織安排
“制造、散布、傳播政治謠言”“署名寄發(fā)公開信,發(fā)布不實言論”“教唆、慫恿他人舉報不實問題”“在黨內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搞利益交換”“政治品格和道德品質惡劣,無視黨的紀律和規(guī)矩,恣意妄為,將權力作為謀取私利和發(fā)泄私憤的工具”……梳理和建的違紀違法事實,其中違反政治紀律的行徑尤為惡劣,不僅擾亂黨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而且破壞黨的集中統(tǒng)一,給當?shù)氐恼紊鷳B(tài)帶來嚴重損害。
政治紀律是黨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嚴守政治紀律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證。作為受黨培養(yǎng)多年的和建不可能不懂得這個基本道理,也不可能不知道違反政治紀律必受嚴懲這個“金科玉律”,可為什么還會鋌而走險?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因為他自以為自己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理應在退休前解決正廳級待遇,于是伸手向組織要待遇、要政治榮譽,在目的沒有達成后,心生怨氣,為泄私憤而大搞人身攻擊、破壞黨內團結的活動。
梳理近年來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不難發(fā)現(xiàn),如和建這般因“官場失意”“仕途受挫”而背棄信仰、放縱自我、走上不歸路的不乏其人。比如,天津市津南區(qū)委原書記呂福春,在其晉升考察落選后,便開始“不問蒼生問鬼神”,到虛無世界里尋求護佑;“自己在縣委書記的位子上坐久了,感覺工作干得不錯,但一直沒有得到提拔,心態(tài)開始失衡,從第二任縣委書記開始,就只想著怎么多掙錢了。”從河北省大名縣委原書記邊飛的懺悔中也可窺到其“想不通”“心有不甘”而鉆進“錢眼”的錯誤心態(tài)。
知足者常樂、貪婪者常悲。“和建們”之所以會在提拔無望、升遷受阻后做出踐踏黨紀國法的事,歸根結底還是因為私心作怪、私念作祟、私欲作倀,還是因為心中沒信仰,眼里沒方向,行為沒底線,漠視紀律規(guī)矩,把個人利益凌駕于黨和人民的利益之上。
黨章明確要求,“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 “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執(zhí)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也提出,每個共產黨員和黨的干部,都必須按照黨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則來處理個人問題,自覺地服從黨組織對自己工作的分配、調動和安排。在政治上講忠誠、組織上講服從、行動上講紀律,這是無數(shù)共產黨人代代傳承的優(yōu)良傳統(tǒng),更是黨性、組織性和紀律性的體現(xiàn)。
扶正必須祛邪,激濁方能揚清。歪風邪氣必須遏制,不“遏”就會帶來更為嚴重的后果,違紀違法行為必須嚴懲,不“懲”不足以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不足以彰顯黨紀國法的威嚴。各級黨組織發(fā)揮紀律法律懲惡的作用,讓無中生有、捏造事實的別有用心者、暗放冷箭者“偷雞不成蝕把米”“竹籃打水一場空”的同時,還要旗幟鮮明地為受到詆毀、誣告的黨員干部“澄清是非”“正名”,優(yōu)化關心關愛措施,激勵廣大黨員干部以新作為激蕩新氣象,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tài)和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良好環(huán)境。(孟慶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