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紀委監委近日出臺《關于在“三湖”保護治理中深化監督執紀問責的工作方案》,進一步深化紀檢監察機關“三湖”保護治理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方案分為總體要求、監督重點、主要措施、有關要求四個部分,繪制了持續推進“三湖”保護治理工作的“路線圖”。
《方案》強調,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于高原湖泊保護治理的系列決策部署,深刻吸取陜西西安秦嶺北麓違建別墅、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的教訓,教育引導廣大紀檢監察干部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自覺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緊盯“三湖”保護治理中出現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促進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認真履行“三湖”保護治理責任,為玉溪市生態文明建設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障。
《方案》明確,“三湖”保護治理工作的監督重點包括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重痕跡、輕落實以及搞材料美化、搞材料政績;違規盲目決策,脫離實際鋪攤子、上項目,把與“三湖”保護治理無關的項目包裝成保護治理項目爭取財政資金的問題以及在“三湖”保護治理項目環節中違規操作、貪污侵占、行賄受賄、截留挪用、揮霍浪費、吃拿卡要、濫用職權、以權謀私;新官不理舊賬,對歷史遺留問題假治理、走過場,整改不敢動真碰硬、不堅決不徹底、報喜不報憂、急功近利、邊改邊犯、改了又犯;履行主體責任、領導責任、監管責任不力,未舉一反三深入查找問題根源和實質,未有效堵塞制度漏洞,未構建長效機制;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對存在問題應發現而未發現,以及發現后不處置不報告,懲治腐敗和作風問題或監督執紀寬松軟等問題。
《方案》要求,要進一步拓寬問題線索渠道,創新監督方式方法,持續深化巡察監督,細化內部職能分工,及時處置問題線索,嚴懲違紀違法行為,推動監督檢查常態化,持續公開通報曝光,提升監督執紀成效。同時要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對縣(區)、鄉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指導,推動公開透明,及時掌握共性問題,深入細致研究,推動問題解決,要層層傳導壓力,做到一級抓一級,確保“三湖”保護治理監督執紀問責取得實效。(柴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