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紀委對6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分別是:
1.云南廣電網絡集團有限公司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扶貧工作部署安排不力的問題。2018年2月以來,云南省廣電網絡集團有限公司在掛鉤幫扶楚雄州武定縣萬德鎮的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對掛鉤幫扶工作研究少,缺乏產業扶持的實際行動和具體措施,幫扶成效不明顯;干部走訪工作僅限于填表,不注重幫扶實效;用下級支公司派駐人員沖抵選派名額,未經報批調換駐村人員。云南省廣電網絡集團有限公司對中央和省委扶貧工作部署安排貫徹執行不力,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嚴重,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云南廣電網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被責成向省委作出書面檢查;黨委書記、董事長和向東受到誡勉問責;分管扶貧工作的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王躍,群團部部長張世祥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均受到相應處理。
2.紅河州屏邊縣委書記蘇暢掛聯幫扶工作作風不實、工作不深入的問題。2013年以來,蘇暢一直掛包玉屏鎮,掛聯玉屏鎮的阿季伍村和新榮村。2018年3月、4月,云南省、紅河州分別發文明確屏邊縣阿季伍村和新榮村不是深度貧困村后,蘇暢沒有及時跟進研究,沒有按照扶貧工作有關要求及時調整縣領導脫貧攻堅掛聯深度貧困村,未帶頭掛聯深度貧困村;2018年11月,在蘇暢下鄉調研記錄中,顯示蘇暢下鄉調研36次,其中到玉屏鎮下鄉調研28次,到其他鄉鎮8次。經核實,蘇暢下鄉調研記錄的36次中,到玉屏鎮下鄉調研確有28次,但只有6次與實際情況相符,22次記錄的時間、地點和調研內容不準確;到其他鄉鎮調研的8次中,只有3次與實際情況相符,5次記錄的時間、地點和調研內容不準確。蘇暢在掛聯幫扶工作中作風不實、工作不深入,形式主義作風嚴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紅河州綠春縣搞數字脫貧、虛假報賬的問題。綠春縣2017年度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戶應于2018年9月30日前全部入住,但綠春縣大興鎮三八街三期38戶安置戶中,截至2018年11月1日整戶搬遷入住13戶,未整戶搬遷入住25戶,入住率僅34%。而綠春縣易地辦上報的入住率卻為100%。在上級部門發現該問題,并要求綠春縣易地辦說明該安置點入住情況后,縣發改局局長張文彬明知上報的數據與實際入住的戶數不一致,在向縣長李濤的匯報中仍建議按之前上報的不實數據上報,李濤同意了該建議,按不實情況上報。綠春縣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推進不力,隱報、瞞報真實情況,搞數字脫貧、虛假報賬。2018年12月,張文彬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重新確定為副主任科員;李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4.文山州安監局副局長蔣生華、陶寧幫扶工作作風不實的問題。2017年8月,文山州安監局副局長蔣生華、陶寧根據組織安排結對幫扶馬關縣大栗樹鄉和平村貧困戶各5戶。截至2018年9月,蔣生華對幫扶戶走訪了兩次,陶寧僅對幫扶戶走訪了一次。2018年9月17日,文山州委第三巡察組在對蔣生華、陶寧進行的掛鉤幫扶書面測試中,5戶幫扶戶的姓名均只能答對1戶。蔣生華、陶寧在掛鉤幫扶工作中,思想認識不到位,幫扶工作不扎實,走訪了解情況少,2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普洱市民宗局不認真履行掛包幫扶責任的問題。普洱市民宗局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履行主體責任不力,未積極組織干部職工到扶貧點深入了解貧困戶情況,對掛包干部監督管理不嚴、要求不高,掛包干部到村開展幫扶次數、駐村幫扶時間不足;普洱市民宗局副調研員劉連壯履行幫扶責任作風不嚴不實,對幫扶對象動態情況不清楚、不了解,未做到“戶戶清”,在上級抽查中,發現其對2018年3月已經去世的幫扶對象動態情況不知情。普洱市民宗局受到通報問責,責令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劉連壯受到政務記過處分;普洱市民宗局黨組書記、局長陳江華受到誡勉問責;其他相關責任人均受到相應處理。
6.麗江市寧蒗縣廣電局黨組書記、局長張達峰掛鉤幫扶工作不嚴不實的問題。張達峰掛鉤幫扶工作不嚴不實,履行掛鉤幫扶責任不力,在上級部門抽查時,張達峰對掛鉤幫扶寧蒗縣新營盤鄉東風村委會的幫扶對象的基本情況不清楚,對是否享受低保、是否參加養老保險等情況也不清楚;寧蒗縣文廣局在履行行業扶貧職責過程中,存在對幫扶工作研究不深不透,幫扶措施不精準的問題,部分村級文化活動場室工作開展不正常,農家書屋管理不善,部分鄉鎮文化站沒有正常發揮職能。張達峰作為寧蒗縣文廣局黨組書記,對掛鉤幫扶工作認識不深、重視不夠,帶頭示范作用差,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寧蒗縣文廣局黨組受到通報問責,張達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