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迪慶州紀委監委根據《2018年州級黨群部門目標督查管理考核辦法》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對目標的編制、分解、督查和考核工作,確保紀檢監察各項工作如期完成。
強化組織領導。制定了《迪慶州紀委監察委2018年度目標督查考核實施方案》,對目標督查工作進行部署;及時成立目標督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切實督促、協調各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按照州委目標督查管理辦公室、州政府目標督查管理辦公室下達的年度主要工作目標抓好落實,并由目標督查管理辦公室協調,采取部門協作、日常檢查或重點檢查的方法進行督查考核,確保州紀委監委目標監督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細化量化任務。結合紀檢監察職能職責和年初州紀委全會工作安排部署,按照重點目標和職能目標兩大類進行分類管理,根據紀委監委內設機構職能職責,并按照目標要細化、量化的要求,將各項目標任務以責任書形式及時分解下達到機關各部門,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責任人及完成時限,確保各項任務落細落實。
強化督查考核。為確保目標督查管理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督促機關各部門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制定了《迪慶州紀委監察委目標督查管理考核督促檢查制度》,及時成立目標督查管理考核督促檢查小組,按照時間節點制定了各項目標任務督查時間表和任務進度安排。加大績效評定,嚴格目標考核。改進年終目標考核方式,把年終、半年考核與平時考核結合起來,階段性考核與經常性考核結合起來,各項目標管理和州委州政府重大事項督查結合起來,“重激勵、嚴考核、硬約束”,嚴格按照考核結果等次進行獎優罰劣,適當拉開目標獎勵差距,進一步強化了目標激勵和導向性作用,使考核獎懲更加到位、更加有力,真正起到激勵先進、鞭策后進的作用。(吉心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