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文山州在巡察工作中創新思維和“戰法”,突出巡察監督重點,拓展巡察范圍,提升巡察質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充分發揮巡察利劍作用。

州委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對巡察工作的領導與部署,召開州委常委會會議和州委書記專題會議等研究部署巡察工作9次,召開巡察前動員會6次。及時充實巡察機構力量,選配州委巡察辦副主任1人,配齊州委六個巡察組組長6人,充實縣(市)巡察干部28人。組織開展專題業務培訓會8次280余人,健全完善巡察工作配套制度16項。

采取“新戰法”,密織巡察監督網,組織開展常規巡察、專項巡察、機動巡察等多樣化巡察,探索巡察“新戰法”,提升巡察質量。分別對州級15家州屬部門開展常規巡察;對5個縣10個鄉鎮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對12個鄉(鎮)開展脫貧攻堅提級巡察;對1個鄉(鎮)開展脫貧攻堅機動巡察;選取22個村級黨組織探索開展巡察向村居延伸,拓展巡察監督覆蓋面。

以問題為導向,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提高對反饋意見問題的處置效率,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中央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66條,整改完成率100%;省委巡視反饋意見137條,整改完成率95%;州委巡察12家單位反饋意見44條,整改完成率90%;對村級黨組織巡察反饋意見410條,整改完成率93%。

2018年,州委完成對24個州級部門、縣(市)、鄉鎮黨組織的巡察,發現問題632個,移交問題線索97個立案查處8件;縣(市)黨委共巡察黨組織157個,發現并反饋各類問題2201個,移交問題線索203件,立案查處黨員干部違紀問題16件;選取22個村級黨組織進行巡察,反饋整改問題410個,移交問題線索11個,立案查處1件。(周勇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