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理州將深化監察體制改革和推動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緊密結合,認真履行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能,手握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兩把尺子”,紀法雙施雙守,做到紀法銜接、紀法貫通、法法貫通。全年共立案692件778人,同比增31.3%;采取留置措施16人;給予黨紀處分575人、政務處分171人、黨紀政務雙重處分54人,其中縣處級干部33人,移送司法機關16人;挽回經濟損失2193萬余元。
把監督作為各級紀委監委的第一職責,堅持定位向監督聚焦、責任向監督壓實、力量向監督傾斜。緊緊圍繞推動洱海保護治理、打贏精準脫貧攻堅戰等重點工作的政治責任、監督責任,把嚴格監督、科學監督、精準監督、有效監督緊密結合,主動對黨員干部開展“全天候、零距離”的日常監督檢查。充分發揮派駐機構的近距離優勢,堅持被監督單位工作到哪里,監督的觸角就延伸到哪里;充分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在巡察工作中睜大眼睛,拉長耳朵,伸長脖子去尋找問題、發現問題,努力構建大協同、強聯動、深融合的監督格局。
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運用到執紀執法,堅持嚴格管理和關心信任相統一,既堅守紀律的標準,又守住法律的底線,抓早抓小,堅決防止“小問題”養成“大問題”。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切實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占60.9%、第二種形態占28.5%、第三種形態占6.7%、第四種形態占3.9%,做到“四道防線”環環相扣、層層遞進,形成嚴密的監督執紀體系。
同時,在深化改革過程中,通過強化黨支部功能、專題教育培訓、人員輪崗交流等方式,全力推進人員融合、工作融合、思想融合、情感融合。嚴格規范立案條件、審查程序、審批權限和請示報告制度,著力防范、管控監督執紀風險。嚴格對照刑事審判的證據標準,對證據收集、固定、審查、運用提出具體要求,并協調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等制定支持配合監察體制改革試點7個配套制度,建立職務犯罪案件協作配合機制,為實現黨規黨紀與法律法規、監察程序與司法程序的銜接提供制度保障。(段玉華 胡楊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