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1155件,處置問題線索1849件,同比上升51.3%。立案562人,同比上升16.4%,其中縣處級20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38人,同比上升24.5%。”
2018年以來,普洱市紀委監委積極適應監察體制改革新形勢、新變化,切實用好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兩把尺子”,既用紀律管黨治黨,又用法律管住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持續釋放正風反腐的強大力量。
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在網站、手機客戶端、微信公眾號等媒體上開通監督舉報平臺,同時結合扶貧領域、民生領域、環境保護專項整治治理,在縣鄉村設立舉報信箱,拓寬群眾訴求渠道;并充分運用明察暗訪、專項督查、隨機抽查、延伸巡察等形式,把日常監督實實在在做起來、做到位,使監督常在、形成常態。
制定和完善市紀委監委執紀監督工作試行辦法、審查措施使用規范、辦案流程圖、辦案文書等工作制度;規范問題線索處置管理、談話函詢、初步核實、審查調查、審理和監督管理工作程序;建立問題線索管理臺賬和督辦臺賬,做到每日登記、每月報告處置情況、定期匯總核對,實現來源可溯、過程可控、去向可查,做到線索處置有審批、有著落、有反饋、有監督。
市紀委監委更加注重監督這個首要職責,更加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緊盯重要時間節點、重點領域、關鍵人群,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采取約談、面詢、函詢等方式提醒、監督,讓其紅紅臉、出出汗,及時“拉一把”,防止小錯釀成大禍。全市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2244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種形態分別占75.4%、17%、5.8%、1.8%,實現懲治“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轉變,體現了嚴管就是厚愛、治病為了救人。
充分發揮監委成立后體制機制新優勢,保持反腐敗斗爭力度不減、節奏不變。緊盯重大工程、重大領域、關鍵崗位,依法查處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先后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市國資公司原董事長、貪污挪用公款的市紅十字會原出納等21人采取留置措施,從嚴查處。(伍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