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原副局長劉軍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被‘雙開’,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近日,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同一天通報3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典型案例,引發廣泛關注。
至此,該州紀委監委采取提級辦理、指定管轄等措施,已先后對4起涉黑涉惡“保護傘”問題立案查處,調查終結并順利移送審查起訴。這是該州嚴格依照憲法、監察法和有關法律規定推動審查調查工作法治化、規范化的生動例證。
“這些涉案的公安系統干部,本應是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保護神’,卻站在了人民的對立面,充當起黑惡勢力的‘保護傘’。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走向深入,必須把深挖徹查黑惡勢力背后的‘保護傘’作為重點,對黑社會性質組織和惡勢力犯罪團伙背后腐敗和‘保護傘’問題沒有查清的絕不放過,對失職瀆職問題沒有查清的絕不放過。”州紀委監委有關同志表示。
為打掉“保護傘”,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全州各級紀委監委聚焦職責定位,牢牢把握正確的案件審查調查方向,開展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線索大起底,逐案過篩,揪出背后的“保護傘”。在拓寬監督舉報渠道方面下功夫,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在專項斗爭中的作用,拓寬監督舉報渠道,廣泛收集問題線索,對涉黑涉惡腐敗線索快速處置、優先反饋。
同時,為破解“熟人社會”監督難的實際問題,加大提級辦案、交叉辦案力度,州紀委監委對涉案人員多、范圍廣,作案時間長,辦案干擾多、阻力大的案件,進行提級辦理或組織異地交叉辦案。建立健全涉黑涉惡問題線索移送、核查、督辦等機制,凡涉及重大、復雜“保護傘”問題,進行提級辦理、異地管轄,指定下一級監委實施留置措施。
州紀委監委有關同志介紹說,“由于嫌疑人長期在當地公安機關工作,社會關系復雜,具有較強的反調查能力。提級辦理和指定管理可以有效避免當地人情干擾和阻力,進而提高辦案效率和辦案的公正性。”
為此,州紀委監委主要領導靠前指揮、統籌協調,分管領導統籌調配,一名監委委員全程領辦,每一個工作組都有承辦部門負責人跟蹤督辦。統籌工作力量,從州、縣兩級紀委監委挑選精兵強將,深化專案攻堅,加強與政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協同作戰、同向發力,順利完成重大涉黑涉惡案件調查并移送審查起訴。堅持依法辦案,準確把握法律政策,嚴把辦案質量,真正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深挖“保護傘”,紀檢監察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深挖徹查,堅決打掉“保護傘”。(巖溫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