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玉溪市政府強化務實擔當,切實轉變作風。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推動政府作風建設更進一步,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為完成各項目標任務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障。
自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嚴格履行“一崗雙責”,把黨的建設貫穿于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深化“四種形態”的實踐運用,以案為鑒常提醒,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持之以恒保持反腐敗斗爭的高壓態勢。
堅持跟蹤問效,強化日常監管,靶向治療、精確懲治,緊盯重大項目工程、項目資金使用、物資采購等重點領域,對項目審批、資金分配、招標投標、轉包分包等關鍵環節進行全程監督。健全管理制度,嚴防廉政風險。嚴厲懲治圍標串標、說情打招呼、工程變更等違法行為。完善投資項目平臺建設,推進在線審批監管,確保工程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嚴厲整治侵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重點查處工程項目建設、公共資源交易、行政執法、安全生產、精準扶貧、教育衛生等重點領域腐敗問題。
深化標本兼治,夯實治本基礎,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部門和行業實行重點監督,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加強對一把手和有審批權、執法權等容易滋生腐敗崗位的監督,著力健全監督體系,做實做細監督措施,將外部監督與內部監督結合起來,在日常監督、長期監督上探索創新、實現突破,進一步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籠子、鞏固不想腐的思想自覺。
推進政府機構改革,把日常工作、服務管理做精管細,著力加強制度建設,解決好職責不清、效率不高、工作落實不力的問題,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的機制。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務群眾的水平,努力實現“馬上就辦”“最多跑一次”常態化。
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實施細則精神以及省市委實施辦法,馳而不息糾治“四風”。對典型問題從嚴查處、通報曝光。構建覆蓋資金收支管理全過程、各環節、多層級的“小金庫”防治體系。嚴格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管理,房產出租出借一律實行公開招投標,收益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嚴禁體外循環。嚴格執行津補貼相關規定,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自覺接受監督。(施衛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