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玉溪市在懲處問責讓干部心存戒懼的同時,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以正向激勵促進干部擔當有為,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
去年3月,市委印發《玉溪市關于支持干部改革創新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的實施辦法》,對容錯免責情形、啟動程序、結果運用、糾錯澄清、申請流程等內容進一步細化。從制度層面著力破解為官不為、擔當不足、懶政怠政等問題,全力營造銳意改革、勇于創新、敢于擔當、合理容錯的良好環境。截至目前,全市共對35名黨員干部容錯免責,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37名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負面影響。
針對當前出現的黨員干部思想迷茫、等靠要的情緒、守攤享樂的思想、推諉扯皮、怕擔責不負責的現象,市紀委監委認真履行職責,既嚴格落實中央、省市委關于問責工作相關要求,扎實開展追責問責,用強力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又認真貫徹落實鼓勵、保護擔當作為和容錯糾錯有關要求。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和精準問責的要求,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相關規定,出臺實施問責預警制度,保護改革者、鼓勵探索者、寬容失誤者、糾正偏差者、警醒違紀者,為干部干事創業營造良好環境氛圍。
“做到既要嚴格追究違紀違規黨員干部的責任,也要辯證地分析干事創業中的失誤和偏差,認真甄別、準確研判、妥善處置,充分保護改革創新中可以容錯的黨員干部,營造全市銳意進取、勇于創新、敢于擔當、合理容錯的良好干事創業環境。”市紀委監委領導表示,容錯免責機制只是創新擔當者的“保護傘”,絕非胡亂作為者的“擋箭牌”。
堅持嚴管與厚愛結合、激勵與約束并重,把監督執紀的剛性與柔性、力度與溫度結合,自覺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紀檢監察工作全過程,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既從嚴執紀,又寬嚴相濟,在嚴管中體現厚愛。
市紀委監委做好問題線索研判和管理,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甄別、準確研判、妥善處置。同時,對犯了錯的黨員,不是“一處了之”,而是做好跟蹤管理教育,擔負起教育挽救的政治責任,做好教育轉化、跟蹤聯系、心理疏導等工作,幫助受到問責的同志放下包袱,重塑工作、生活信心和自身形象,以更飽滿的精神投入工作。
“容錯不是‘縱錯’,容錯絕不意味著紀律上的‘松綁’,容錯機制是給作風正派、銳意進取的干部吃‘定心丸’,不是違法亂紀、胡作非為者的‘避風港’,決不會讓投機取巧者鉆了空子。”市紀委監委相關領導表示,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違規違紀問題,將嚴肅追責問責。(施衛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