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供銷社黨組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嚴格,‘三重一大’制度執行不到位,大額資金支出未經黨組會討論決定……”近日,楚雄州委第八輪巡察8個巡察組分別向被巡察黨組織及主要負責人反饋了巡察意見。
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1月14日,州委第八輪巡察8個巡察組分別對州商務局黨組、州供銷社黨組、州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州司法局黨委、州中醫醫院黨委、省路橋四公司黨委、州農科院黨總支進行了巡察,對州交通運輸局黨組開展巡察“回頭看”。
巡察期間,州委巡察組重點圍繞被巡察黨組織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情況、遵守和執行黨章、黨規、黨紀情況;學習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州黨委決策部署,貫徹省委“十六字”精神及州委“1133”發展戰略,全面深化改革等,著力查找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班子成員履職盡責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管黨治黨寬松軟等問題。對省委第七巡視組巡視楚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開展“政治生態修復年”“作風建設攻堅年”“基層黨建鞏固年”“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年”工作和“十個一”警示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通過開展問卷調查,個別談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核查有關文件資料,深入了解情況,著力發現問題。
州委常委會、州委書記專題會和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分別聽取了本輪巡察情況匯報。對巡察期間發現的21個問題線索,已按照有關規定移交州紀委監委處置。
巡察反饋會上,巡察組指出了被巡察黨組織及主要負責人在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的問題91個,并提出整改要求。被巡察黨組織負責人作表態發言,紛紛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問題導向,壓實整改責任,全面認領、誠懇接受、徹底整改,切實增強巡察整改落實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以最堅決的態度、最迅速的行動、最有力的措施,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巡察整改,確保整改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徐燕梅 王麗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