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推動監察職能向鄉鎮(街道)基層延伸,打通監察監督“最后一公里”,近日,鎮雄縣結合實際,出臺了《關于設立鄉鎮(街道)監察室推動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的實施方案》,向全縣30個鄉鎮(街道)派出監察室。
選優配強干部。派出鄉鎮(街道)監察室設2名專職監察員,分別任主任、副主任。其中,主任由鄉鎮(街道)紀委書記兼任,監察員由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擔任,每人每月享受220元的紀檢監察津貼,嚴格按專職化要求開展工作。
理順工作關系。派出鄉鎮(街道)監察室與鄉鎮(街道)紀委合署辦公,對縣監委負責,向縣監委請示報告工作。縣監委建立工作協作機制,統籌使用鄉鎮(街道)監察力量,縣監委相關部門負責對派出鄉鎮(街道)監察室進行業務指導。
建立工作制度。縣監委建立派出鄉鎮(街道)監察室和村(社區)信息聯絡員日常管理、問題線索管理、請示報告、責任追究、年度考核等工作制度,統一制定工作辦法、工作流程圖、常用文書格式等,規范指導派出鄉鎮(街道)監察室履行監察職能。
強化工作保障。堅持標準化建設,各鄉鎮(街道)監察室的辦公地點、辦公條件、后勤保障由所在地的黨委政府負責提供和安排,要求必須配有專門的談話室,有專用的辦公設備,有固定的宣傳陣地。監察室的標識牌和印章由縣監委統一制作分發。
據悉,派出鄉鎮(街道)監察室實現正常辦公后,縣監委將立即開展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教育培訓,提高鄉鎮(街道)監察人員的日常監督和依法調查本領。(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