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以推進監察體制改革為契機,把加強對“一把手”監督作為推動主體責任落實的重要抓手,落細落實同級監督工作。
州委按季度實行主體責任派單,每季度初向州委、州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布置“作業”,季度中檢查“作業”,季度末批改“作業”,對完成情況簽字背書,實行一人一檔規范管理,推動主體責任精準落實。2018年,州委常委會專題聽取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匯報4次,向19名州級領導派出主體責任清單76份308條,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對班子其他成員、下一級黨組織負責人開展廉政談話、提醒談話36人次。
制定落實《文山州黨政領導干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廉政情況報告制度》,州委、州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州人民法院院長、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縣(市)委書記、縣(市)長,州級各部門黨政領導班子“一把手”每年向州紀委報告工作情況,在一定范圍內開展問卷測評,將報告表與測評問卷“雙向對標”,驗證報告的真實性。建立州管干部電子廉政檔案,并根據日常工作監督、“八小時以外”監督情況,動態更新信息,精準呈現黨員干部“廉情畫像”。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全州1028名州管干部向組織報告了個人有關事項,組織處理瞞報不報的領導干部18人,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1人。
與此同時,組織縣(市)和州級部門主要負責人在紀委全會上述責述廉,當眾“談責任”“曬家底”,并現場接受州紀委委員的質詢提問和測評打分。出臺州、縣(市)、州直部門黨委(黨組)書記向州紀委常委會專題報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的實施辦法,專題聽取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等8個方面的情況報告。強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日常監督檢查和年終檢查考核,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立項督辦,對考核為基本合格單位的黨政主要領導和紀委書記進行誡勉談話,督促整改落實,進行復查驗收。2018年,全州共問責處理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領導干部167人。(陳云芬 李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