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糾治“四風”、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批示精神,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馳而不息糾“四風”,近日,保山市紀委監委印發《關于開展到基層不按規定交納伙食費和同城接待問題專項檢查的通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到基層不按規定交納伙食費和同城接待問題專項檢查工作。
《通知》對檢查對象及內容進行了明確,并指出此次檢查分自查自糾、立行立改,重點檢查、分類處理,總結提高、鞏固成果等三個階段進行。
《通知》強調,全市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認真對照檢查內容,深入查找存在問題,主動整改糾正,科學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進行處置,杜絕此類問題繼續發生。市紀委監委根據各單位自查自糾報告情況,進行分析研判,組成重點檢查組,加大日常監督力度,嚴格、科學、精準、有效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全市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要認真分析問題的成因及表現形式,及時發現問題背后的制度建設問題,完善管理制度,從源頭上堵塞漏洞。
《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全市各級財政、接待等部門要嚴格履行監管責任,通過加強日常監管和檢查指導,及時發現問題,對嚴重違規違紀問題要按程序及時移交同級紀檢監察機關處置。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專責機關的職責,加強紀律監督、監察監督、巡察監督、派駐監督,緊盯“關鍵少數”,創新監督方式,加大日常監督力度,對頂風違紀、隱瞞問題、壓案不查的要從嚴查處。(施昕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