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的黨員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限于2019年4月15日前主動到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交代問題、如實說明有關情況……”近日,文山州紀委監委、州委組織部聯合下發通知,敦促有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行為的黨員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主動在規定時限內交代問題,爭取寬大處理。
通知指出,各級黨組織要通過動員會、干部職工會議等形式將通知精神傳達到各單位、各部門全體黨員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中,并做到人手一份《告全州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敦促書》,如有涉及到群眾身邊的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等12項內容的黨員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要求各級黨組織敦促其主動交代問題,向組織如實說明情況。
通知要求,各級黨員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對存在上述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在規定期限內向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主動如實交代清楚問題,可從輕從寬處理;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如實向組織說清問題,或仍不收斂、不收手的,將依紀依法從嚴查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要認真做好有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的黨員干部以及其他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主動交代問題的受理工作,及時梳理、匯總問題線索,并按干管權限分類進行處置。
“下一步,我們將按照省委、州委關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部署和要求,認真總結這次敦促主動交待問題的經驗做法,進一步完善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工作機制,并以此促進各級黨員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層層傳導壓力,讓通知精神真正從紙上落到地上,落到實處,真正發揮敦促效應。”該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李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