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派駐全覆蓋以來,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進一步強化對派駐(出)機構的統一領導、制度設計,突出問題導向,深入調查研究,對癥下藥,精準施策,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打造派駐紀檢監察隊伍,充分發揮派駐監督“探頭”“前哨”作用,不斷提升派駐監督實效。
嚴格依照頂層設計,調整派駐(出)機構設置,厘清履職邊界,理順工作關系,探索工作方式。州級共設置派駐(出)機構16個,其中單獨派駐7個,派出紀工委2個,綜合派駐7個,實現對州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及部門單位派駐監督全覆蓋。制定出臺加強派駐機構隊伍建設有關規定,在全州規范派駐(出)機構干部管理,對派駐(出)機構干部任免、調配、選拔、培訓、考核、權責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通過編制人員劃轉、內部調配整合等方式,堅持寧缺毋濫,嚴把人員政治關,加大對年輕優秀干部的培養力度,優選配強派駐(出)機構干部隊伍。同時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嚴格考察,確保優中選優,派駐(出)機構領導班子均按照1正1副領導職數配備到位。
打好派駐(出)隊伍素質建設“組合拳”,選送4名派駐(出)機構干部到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和省一級培訓,培訓班次需求向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業務傾斜,增強培訓的針對性,提升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業務水平。同時每年自辦綜合業務培訓,邀請派駐工作經驗豐富的業務專家授課,促使培訓更加貼近實際;實行以案代訓、以巡代訓,抽調11名派駐干部參與專案組、巡察組工作,促進其業務能力全面提升;組織派駐干部參加州紀委監委機關學習宣講會議,向學者專家學習政策法規和業務技能。要求派駐干部在干中學,通過辦理具體業務,盡快掌握業務技能。規定派駐干部也要像委機關干部一樣,盡力達到站起能講、坐下能寫、遇事能干的“三能”水平。針對駐在部門單位一些同志對形勢判斷仍然存在偏差、對自身差距認識不足的問題,州紀委監委多次深入駐在部門,聽取黨委(黨組)和派駐(出)機構負責人履行“兩個責任”情況報告,全面、深度把握全州政治生態。同時,采取現場述職述廉方式,認真總結工作情況,既報告自身履職情況,又報告對駐在部門和綜合監督部門的監督情況,現場檢驗和掌握派駐全覆蓋以來16名派駐(出)機構負責人履職情況,坐在一起曬成績,讓大家紅臉出汗,比學趕超促落實。
堅持在建章立制中壓實責任、規范監督。明確聯系領導,專門由州紀委監委分管領導聯系指導16個派駐(出)機構,每季度聽取1次派駐(出)機構工作匯報。派駐(出)機構每季度參加1次由監督檢查室、黨風政風監督室組成的聯席會議,分析研究工作、通報有關情況、共享信息資源,確保統籌協調到位。規范工作流程,協同推進監督,先后出臺制定《派駐(出)機構案件辦理程序(試行)》《西雙版納州紀委派駐(出)機構與紀檢監察監督室監督執紀協作配合暫行規定》等工作制度,從信訪舉報、問題線索、執紀審查、案件審理、案件管理等各個方面對派駐工作進行規范和指導。強化內部管理,各派駐紀檢組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涉及重大事項研究、考勤、請銷假、請示報告、會議、保密、公文處理等事項,推進派駐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
紀檢監察組進駐后,首先從自身嚴起,持之以恒改進作風,對標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主動接受駐在部門監督,帶頭做信仰紀律的表率、遵守紀律的標桿。始終堅持零容忍態度,干部監督室對苗頭性問題、輕微違紀問題及時提醒,談話提醒7人次。主動開展紀檢監察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自糾自查工作,對不適宜經營的予以清退注銷。結合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案通報,經常性開展警示教育,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使干部紅臉出汗、知錯知止,有觸動、對工作有推動,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堅持刀刃向內,堅決清理門戶,針對駐州人大、州政協機關紀檢組原組長違規公款國內旅游的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并調離紀檢監察工作崗位。實行派駐以來,全州受理處置反映派駐干部問題線索9件,初核3件,立案1件,處分3人,不護短、不遮丑、不留情,對害群之馬堅決清理出去,確保隊伍純潔。(巖溫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