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文山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足政治站位,發布掃黑除惡相關公告,成立專項工作領導機構,建立工作協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把掃黑除惡同反腐敗斗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為打贏掃黑除惡攻堅戰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拓寬線索收集渠道。利用廣播電視、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發布舉報電話、公開信、公告、暢通舉報渠道,方便群眾舉報。發布《關于積極舉報在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腐敗問題的公告》,舉報內容包括專項斗爭中重點打擊的10類黑惡勢力,以及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和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態度消極、玩忽職守、失職失責等情況。各縣(市)紀委、監委將公告張貼至村(居)民小組的公共場所,并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門戶網站等公眾媒體向社會適時滾動宣傳。對收到反映涉黑涉惡的問題舉報建立專管臺賬,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核實,并按月將工作開展情況統計上報。
敦促主動交代問題。該州下發通知,在州內各媒體刊發《告全州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敦促書》,對群眾身邊的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等12項內容的黨員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要求各級黨組織敦促其主動交代問題,在規定期限內向組織如實說明情況,爭取寬大處理。若沒有如實向組織說清問題,或仍不收斂、不收手的,將依紀依法從嚴查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認真做好有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的黨員干部以及其他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主動交代問題的受理工作,及時梳理、匯總問題線索,并按干管權限分類進行處置。
建立工作協作機制。與政法、公安、信訪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問題線索聯動溝通和反饋移送協調機制,實行涉黑涉惡違法腐敗問題線索與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線索雙向移送制度,定期移送線索。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建立信息互通、聯合會商、聯合督辦、掛牌督辦等機制,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各單位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中的協作配合。實行掃黑除惡問題線索集體研判制度,對重點問題線索加強督導督辦,運用直查快辦、重點督辦、提級辦理等方式,排除干擾阻力,提高處置效率,確保一查到底。組織全州國家公職人員簽訂拒絕涉黑涉惡承諾書,形成全民動員、人人參與掃黑除惡的良好氛圍。各地圍繞專項斗爭宣傳報道及任務分工方案,利用“法治宣傳月活動”等時間節點,加強對紀檢監察機關嚴打細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情況的宣傳報道。
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堅持問題導向,緊盯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地區、行業和領域,將掃黑除惡工作列入州縣(市)兩級巡察工作重點內容。組成檢查組對8縣(市)紀委監委落實中央和省、州黨委、紀委監委關于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堅決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工作決策部署的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對州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25個成員單位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州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部署情況進行了重點抽查。各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對對負責監督部門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檢查;州、縣兩級巡察機構及時將懲治涉黑涉惡腐敗納入重點巡察內容進行巡察,并下沉覆蓋到鄉鎮,延伸覆蓋到村,充分發揮巡察利劍作用。
“不查‘保護傘’,自身就是‘保護傘’。”州紀委九屆四次全會報告強調,要求將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列為審查調查重點,深入梳理排查,采取提級查辦、重點督辦等方式優先辦理,加大組織協調力度,深挖細查,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據悉,2018年以來,該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辦理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167件,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38件39人,已查結13件13人,處理人數13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1人、解除聘用勞動合同3人、移送檢察機關起訴6人,正在辦理25件26人。(李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