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通過加強線索排查、督促推進責任落實,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34件35人。
按照“只要有利益關聯都要進行‘保護傘’方面核實”的原則,文山州紀檢監察機關重點排查對留置對象、被處分人員有行賄等行為的關系人,看是否存在涉黑涉惡的違法犯罪情況,以此進一步對留置對象、被處分人員為“下游”提供保護、關照等問題進行定性。梳理復盤2017年以來辦結的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以及民生領域黨紀政務處分案件,對是否存在利用手中權力優親厚友、吃拿卡要、搶占掠奪,用“軟暴力”欺壓群眾等“保護傘”情形進行定性。與政法機關建立雙向對應工作機制,及時將排查發現的涉案人員違法犯罪情況交政法機關,敦促迅速進行核實定性。
協調公安機關、法院提供本地區黑惡勢力的組織和人員情況,了解是否有13種黑惡勢力“保護傘”的情形,列入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數據庫中逐一比對、串并分析。加強和規范對問題線索的移送、核查和反饋協作機制,明確問題線索移送時限,規定由各級監察機關統一受理問題線索,按規定報批,及時轉相關承辦部門進行處置。對群眾關注度高,在本地區有重大影響,涉及窩案串案,辦案工作受干擾多、阻力大等重大典型問題線索,提級辦理或重點督辦。明確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或明確偵查方向為涉黑涉惡犯罪的,監察機關同步調查背后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做到同步立案、同步調查,同向發力。
自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文山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通過加大對問題線索的排查力度,共辦理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188件,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34件35人,已查結14件14人,處理人數14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2人、解除聘用勞動合同3人、移送檢察機關起訴6人,正在辦理20件21人。(張登海 黃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