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麗江市紀委監委制定下發《麗江市紀委監委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領導包案工作方案》,實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監督執紀問責工作責任制,嚴查涉黑涉惡“保護傘”案件,對重點案件、重點問題、重點地區集中力量攻堅,確保案件高質、高效、限時辦結。
明確包案范圍。對已有涉黑涉惡案件進行領導包案,聯點推進重點地區、行業和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對問題線索進行摸排、核查,全程督促指導。同時,對領導包案實行動態管理,對政法機關破獲的每一起涉黑涉惡案件,進行領導包案、專班包案制度,確保包案不漏項。
明確包案職責。包案領導作為所包案件的第一責任人,要對所包案件“保護傘”線索的摸排、核查、處置等負首要責任,要在第一時間成立專案組,召開專案組會議,認真分析案件線索,制定工作方案,組織線索核查,形成階段性工作報告,要對案件“一包到底”,掛賬銷號。
明確包案要求。在摸排核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線索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把好“涉密”關口。要嚴格執行“一案三查”制度,對黑惡勢力坐大成勢背后的“關系網”“保護傘”沒查透、對背后的腐敗問題沒查透、對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失職瀆職問題沒查透等情形堅決不放過。同時,嚴格落實“簽字背書”制度,包案領導要對所包案件的所有材料“簽字背書”,防止線索應移不移、有案不查有“傘”不打、摸排核實不細不實等情況發生,確保“打傘破網”打深打透。
截至目前,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223件,立案審查37件45人,結案26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2人,問責9人,移送司法機關4人。(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