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監察室的正式掛牌,意味著身上的擔子更重了,責任更大了,任務更艱巨了,今后將以派出監察室成立為契機,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積極履職盡責,把監察工作做得更扎實、更有效。”日前,丘北縣新店鄉監察室負責人看著剛剛掛上去的牌匾滿懷自豪地表示。
今年7月以來,文山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和省紀委監委、省組織部聯合印發的《關于縣(市、區)監察委員會向鄉鎮(街道)派出監察室的指導意見》要求,逐步向全州104個鄉鎮(街道)派出監察室,并于8月底完成派出監察室全覆蓋。
該州各縣(市)結合實際制定本縣(市)的工作意見,對監察室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組成、監察對象、主要職責、監察權限、管理監督及建立村(社區)監察聯絡員制度等進行了規定,明確各鄉鎮(街道)監察室與鄉鎮(街道)紀委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塊牌子。各縣(市)監委對各鄉鎮(街道)監察室履行監察職責進行領導、指導和監督,各鄉鎮(街道)監察室對派出它的縣(市)監委負責。
針對如何抓好對6類監察對象有效監督的重點任務,明確了鄉鎮(街道)監察室7類工作職責,即對鄉鎮(街道)管轄的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經縣(市)監委批準,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依法進行調查;對履行職責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違規違法的有關人員依法提出政務處分建議;對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按照管理權限進行問責或提出問責建議;指導督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加強對群眾性自治組織從事管理人員的監督;完成縣(市)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在鄉鎮設立派出監察室,將監督觸角直抵‘神經末梢’,實現了基層監督全覆蓋,賦予了鄉鎮監察權限,加強了對群眾性自治組織和非黨員村干部的監督,消除了監督盲區。”馬關縣馬白鎮監察室負責人感觸道。
同時各縣(市)做好自選動作,向鄉鎮派出監察室的同時,積極建立村(社區)聘任監察聯絡員制度,在村(社區)聘任監察聯絡員,進一步加強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人員行使公權力情況的監督,充分發揮監察聯絡員監察監督“探頭”和基層基礎“觸角”作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基層延伸。
“向鄉鎮(街道)派出監察辦公室,有利于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后一公里’,可以更好地監管‘小微權力’、懲治‘小微腐敗’,使基層監督的鐵拳攥得更緊、威力更大。”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強調,下一步,各縣(市)將加強對監察室工作的指導,加強對監察室人員的履職培訓,提升監察工作專業化水平,充分發揮監察室在解決基層“微腐敗”等問題上的作用,確保監察工作落實落地。(雷軍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