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玉溪市紀檢監察機關壓緊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認真履行監督執紀監察職能職責,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規矩,持續保護高壓反腐強勁勢頭,一體推進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1至7月,立案436件,同比增長89.6%,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26人,同比增長89.5%;涉嫌犯罪移送檢察機關24人,同比增長118.18%。
拓寬問題線索收集渠道,規范問題線索的管理。由案件監督管理部門統一辦理問題線索,統一出口,規范線索的管理處置,對線索辦理情況時時跟蹤問效。建立與公檢法、組織人事等部門信息共享和問題線索處置機制。加強與審計、財政等政府職能部門的溝通聯系,定期摸排問題線索。
發揮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四個全覆蓋監督作用,廣泛收集問題線索,制定了《玉溪市紀委監委問題線索集中管理和集體排查辦法(試行)》《玉溪市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問題線索管理和處置辦法(試行)》《關于加快和規范問題線索排查處置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重要問題線索提級辦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監督執紀工作相關程序規定》等制度,對問題線索實行“三級排查”,按程序和規定研判處置。同時,建立“1名市紀委常委(監委委員)+1個監督監察室(審查調查室)+縣區紀委(派駐出機構、市委巡察機構)”的“捆綁”聯動監督執紀監察模式,實行領導包案制,提升問題線索處置效率。
建立審查調查嚴密工作流程,把堅決防止“燈下黑”的要求貫穿于監督執紀監察工作全過程。采取“制度+培訓”模式強化紀檢監察干部教育管理,健全市縣紀委監委內監督制約機制,嚴格工作程序、優化工作流程,有效制約和監督權力,管控風險,優化紀檢監察干部知識結構,提升監督執紀監察能力和水平,實現紀法無縫銜接,確保審查調查工和有據可依、處處留痕,使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實踐、歷史和人民的檢驗,維護監督執紀監察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正確把握政策和準確適用法律,堅持寬嚴相濟、“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好審查調查“后半篇文章”。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1342人次,第一、二、三、四種形態占比分別為76.6%、14.4%、5.1%、3.9%。建立問責預警機制,下發通知34份,向39個單位發出問責預警。對11名干部容錯免責,為反映問題失實的2名縣處級干部進行面對面澄清。編印《腐敗典型案例選編》《案件通報》,開展好警示教育,推動以案警示、以案為鑒、以案促改。全方位的“拉網式”檢查杜絕紀律處分“打白條”發揮紀律處分決定的懲戒、警示和教育作用。
全市紀檢監察機關以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根本,鐵腕執紀查處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以正風肅紀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1至7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567件,同比增長42.3%;處置問題線索1206件,同比增長66.8%;立案436件,同比增長89.6%(其中,縣處級33人,同比增長3.1%);結案344件,同比增長123.4%。通過有力的監督執紀監察工作,推動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增強不想腐的自覺,為新時代玉溪“六個走在全省前列”、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堅強的紀法保障。(施衛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