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年1月下旬,十屆省委第六輪采取機動巡視、專項巡視、常規巡視相結合的方式,分別對滇池、陽宗海、撫仙湖、杞麓湖、星云湖、異龍湖、洱海、程海、瀘沽湖等九大高原湖泊的管理主體昆明市、玉溪市、紅河州、大理州、麗江市開展機動巡視;對省交通運輸廳、省民政廳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對云南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云南省交通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云南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云南省水利水電投資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開展常規巡視。巡視反饋后,相關黨組織高度重視巡視反饋意見落實工作,認真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近期,十屆省委第六輪巡視的12個黨組織向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了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用巡視整改的實際成效取信于黨、取信于民。
提高站位,夯實責任,把巡視反饋意見作為“政治交辦件”
被巡視黨組織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把省委巡視反饋意見作為“政治交辦件”,照單全收,逐一認領,認真抓好落實。
——嚴肅反饋巡視意見。2019年3月7日至18日,經省委和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省委巡視組分別向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傳達了陳豪書記聽取十屆省委第六輪巡視情況匯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向被巡視黨組織反饋了巡視意見。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同志及省委巡視辦負責同志出席巡視反饋會,對巡視整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代表班子成員就落實巡視反饋意見作了表態講話。省紀委省監委有關監督檢查室負責同志參加了巡視反饋會?!M織協調跟蹤督辦。根據省委常委會會議的部署安排,省委巡視辦及時將省委常委會明確的涉及國資監管、高原湖泊保護治理方面的具體事項分別移交省國資委、省河長制辦公室,明確辦理時限及要求,加強跟蹤督辦。省國資委通過加強統籌謀劃、理順管理體制、完善權責清單、梳理監管流程、嚴格投資管理、加大責任追究等措施,對省委常委會明確的5件具體事項逐一進行整改。省河長制辦公室通過開展專題調研、召開專題座談會、列入年度工作要點、召開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規劃初步成果專題研討會等方式,對省委常委會明確的8件具體事項進行了組織協調、分辦督辦,取得階段性成效。
——對標對表認真履職。12個被巡視黨組織對標對表,認真履行巡視整改的政治責任,把思想行動統一到省委巡視整改要求上來,壓實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細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實。做到提高站位抓整改、強化措施抓整改、明確責任抓整改、嚴肅紀律抓整改、舉一反三抓整改,以巡視整改為契機,全面查找存在問題,剖析根源,找準制約發展的“癥結”,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長效制度機制,為云南跨越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政治保障。
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將巡視整改作為檢驗“四個意識”的“試金石”
據統計,十屆省委第六輪巡視共發現各類問題239個,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40條,其中涉及省管干部問題線索18條。從巡視情況看,我省全面從嚴治黨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薄弱、管黨治黨不力等問題依然存在。有的問題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有的問題在以往巡視、審計等監督檢查中就已經發現,但只是表面整改,整改不到位,甚至虛假整改;有的問題通過集中整治有所好轉,但一段時間后又“死灰復燃”;有的問題在下屬單位和基層普遍存在,但上級部門不聞不問,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放任自流。針對巡視反饋問題,12個被巡視黨組織嚴格按照省委的要求,把巡視整改作為檢驗“四個意識”的“試金石”、檢驗“兩個責任”的重要標尺,將巡視反饋意見落細落小落實落到位。
——堅持以上率下,強化組織領導。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后,被巡視黨組織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和常委會會議,對整改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班子其他領導同志為成員的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黨(政)辦,由黨(政)辦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紀檢、組織、宣傳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巡視整改工作機構。組織召開了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領導班子對照省委巡視組反饋問題,查根源、找差距、定目標、理思路,做到深抓嚴改、真抓細改,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推動整改工作扎實深入開展。玉溪市委針對巡視反饋的30個問題共制定整改措施71條,明確市級責任領導6名、牽頭領導9名,市級牽頭單位8個、責任單位22個,切實做到一個問題、一套方案、一個牽頭領導、一個主要責任單位,一抓到底、逐一銷號。
——明確工作責任,抓好任務落實。各被巡視黨組織研究制定巡視反饋意見工作方案,將省委巡視組反饋的意見建議細化為具體問題,逐條明確整改責任領導、責任部門、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確保整改意見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原則,將整改責任分解到相關單位和部門。大理州委印發《關于省委第八巡視組對大理州開展高原湖泊保護治理機動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明確99條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落實州級牽頭領導、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和配合單位,要求各級各有關單位結合職能職責和工作實際,逐項細化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抓好問題整改,推動問題解決;召開整改任務分解交辦協調會,對省委巡視反饋的四個方面10類37個問題進行交辦落實,要求各責任單位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嚴格督查檢查,注重建章立制。各相關黨組織針對巡視反饋意見進行了認真梳理分類,對確定為立行立改的事項,即刻落實到人、及時進行整改;對確定為限期整改的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人員、具體要求和時限,確保在規定的時限內按要求完成整改;對確定為長期整改的任務,在抓好整改、解決問題的同時,認真剖析,舉一反三、堵塞漏洞,研究制定科學、管用、長效的工作機制,不斷扎緊制度籠子,切實從源頭上防止問題發生。昆明市制定印發了《關于對省委第一巡視組開展高原湖泊保護治理機動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進行專項督查的工作方案》,成立三個督查組,對相關責任單位進行專項督查督辦;市紀委市監委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將滇池、陽宗海保護治理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納入2019年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查處涉及滇池、陽宗海保護治理方面的違紀違規問題2個,追責追責14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9人。
問卷調查、抽查檢查,以巡視整改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
云南省委巡視機構堅定不移貫徹執行中央巡視工作方針,把發現問題作為“生命線”,把推動解決問題作為“落腳點”,積極探索實踐巡視后評估制度,著力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后一公里”,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從嚴管黨治黨就在身邊、正風反腐就在身邊,切實增強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黨的執政根基。
——認真審核整改情況報告。省委巡視辦下發《關于做好十屆省委第六巡視整改進展情況公開工作的通知》,從公開準備、公開方式、公開內容、有關要求等四個方面對相關事宜進行了規范,并會同省委巡視組對各被巡視黨組織上報的巡視整改進展情況報告進行書面審閱,重點檢查被巡視黨組織是否落實陳豪同志對巡視整改的指示精神、是否全面履行巡視整改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責任,并根據組辦聯合審閱情況,將修改意見逐一向被巡視黨組織進行了反饋。
——組織開展群眾滿意度測評。省委巡視辦組織10個巡視組對12個被巡視黨組織的整改進展情況進行群眾滿意度測評。據統計,昆明市、玉溪市、紅河州、大理州、麗江市、省民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交通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省水利水電投資有限公司、云南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群眾滿意率介于90%—100%,省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群眾滿意率87.50%。
——實地檢查督促巡視整改。根據書面審閱巡視整改進展情況報告發現的問題與不足,結合群眾滿意度測評情況,省委巡視組深入相關被巡視地區(部門、單位),采取個別談話、查閱資料等方式,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巡視整改情況進行實地抽查檢查,現場印證巡視反饋問題是否得到真改實改、全面整改,提出進一步整改意見。同時,組織新聞媒體記者實地采訪整改落實情況,進一步強化新聞監督。
——書面綜合評價整改實效。省委巡視組在審閱巡視整改進展情況報告、開展滿意度測評和實地抽查檢查的基礎上,分別對12個被巡視黨組織的整改工作作出書面綜合評價(詳見《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的評價報告》)??傮w來看,12個被巡視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認真落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全面履行“一崗雙責”,對巡視反饋意見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建章立制長期整改,在規定時限內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云巡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