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推動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實現監察監督全覆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和云南省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精神,日前,怒江州4縣(市)29個派出鄉(鎮)監察室全部掛牌成立。
該州29個鄉(鎮)監察室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屬地管轄相結合原則,對本鄉(鎮)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根據縣(市)監委授權,依法履行監督、調查、處置相關職責。采取談話、詢問、查詢、調取等不限制被調查人人身、財產權利的調查措施;根據監督、調查結果提出監察建議,進行提醒談話、批評教育、責令檢查或者予以誡勉,按照管理權限作出問責決定或提出問責建議;按照管理權限和法定程序提出處分建議。與此同時,鄉(鎮)監察室對派出它的縣(市)監委負責,受派出它的縣(市)監委領導和監督。
“怒江州各縣(市)黨委、紀委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監察法要求,把鄉(鎮)監察室建設納入全面從嚴治黨總體規劃部署,切實抓好任務落實,按照既定‘時間表’‘路線圖’完成鄉(鎮)監察室的掛牌成立。下一步,州紀委監委將加強對縣(市)級紀委監委工作的統籌指導,把增強對公權力和公職人員的監督全覆蓋、有效性作為著力點,全面貫徹監察法,把法定監察對象全部納入監督范圍,不斷健全和完善監督體系,把權力置于嚴密監督之下。”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如是說。
據了解,該州在向鄉(鎮)派出監察室或監察專員的同時,還將進一步積極探索在村(社區)聘任監察聯絡員,加強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人員行使公權力情況的監督,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基層延伸。(周盈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