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20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對大理州開展高原湖泊保護治理機動巡視。2019年3月11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向大理州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保護治理決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一)關于“政治站位不高”的整改進展情況
1.針對“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不深入”的整改情況。召開了洱海保護治理及流域轉型發展工作推進會,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州委常委會、州政府常務會堅持每月至少聽取1次洱海保護治理工作情況匯報。巡視反饋以來,共召開常委會、常務會、專題會、推進會等17次。將“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論述”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及全州在職干部理論學習計劃,舉辦大理干部講壇,組織“萬名黨員進黨校”示范培訓班。
2.針對“一些建設項目實施前規劃把關不嚴”的整改情況。從嚴控制洱海流域各類城鄉建設活動,全面停止海東、海西、海北片區的開發類項目審批和建設,制定分區分類處置意見。強化對洱海流域項目規劃審查,對不符合環境保護、洱海保護要求的項目,州、縣市規委會一律不予審查,一級保護區內不新批新建任何房地產項目。
3.針對“洱海流域種植結構調整、產業轉型滯后”的整改情況。加快洱海流域農業種植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推行綠色生態種植,種植大春綠色生態農作物17.08萬畝,發展多年生作物5.09萬畝。積極培育新型經營主體,著力打造“洱海綠色食品牌”,加快推進農業綠色生態轉型發展。
4.針對“一些干部對取得的階段性成效盲目樂觀,面對困難和問題有畏難情緒和厭戰思想”的整改情況。出臺了《大理州實行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實施辦法》。樹立重實干實績的選人用人導向,2019年以來,21名洱海保護治理一線實績突出干部得到提拔重用,選派451名優秀干部到洱海保護治理一線開展工作。
(二)關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實不嚴”的整改進展情況
5.針對“洱海周邊農村住房違建”的整改情況。加強洱海流域農村個人建房審批監管,成立11個聯合復核組,對大理市范圍內的建房在建戶情況進行逐戶嚴格復核檢查。出臺《大理市洱海流域農村個人建房分類處置意見》。嚴肅查處農村個人住房違建行為,2019年以來共拆除違章建筑139戶、1.39萬㎡。
6.針對“紀律意識規矩意識不強”的整改情況。州紀委監委堅持問題導向,印發了《2019年洱海保護治理及流域轉型發展監督執紀工作方案》,認真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
7.針對“蒼洱周邊一些小區違建突出”的整改情況。持續開展違章建筑整治工作,蒼洱周邊3個小區已拆除違章建筑9039.405㎡,拆除占用消防通道圍墻80㎡。
(三)關于“宣傳中央和省委對保護治理洱海的精神及要求不深入”的整改進展情況
8.針對“對洱海保護治理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認識不夠”的整改情況。印發《2019年洱海保護治理及流域轉型發展宣傳工作方案》,累計在各級媒體刊播洱海保護新聞報道564條。將每月第1個星期六定為“洱海保護日”。持續開展洱海保護治理“七進”系列宣講活動。發布公益廣告、宣傳標語916條(幅)。2019年5月24日召開“大理州‘壯麗70年·奮斗新時代’系列發布會之‘打好打贏八大攻堅戰,奮力開啟洱海保護治理新征程’”專場新聞發布會。
9.針對“蒼山流入洱海的十八條溪流存在違規截流溪水”的整改情況。加大對蒼山十八溪取水口的取締封堵力度,對已封堵的106個農灌溝取水口加裝閘門和標尺。全面封堵蒼山十八溪農灌排水口,對農田廢水和村落污水引入串珠式庫塘進行處理。在城鄉統籌供水管網覆蓋區域內,封堵取締12個人飲及綠化施工用水取水口。
二、關于“主體責任落實有差距”方面
(四)關于“加強黨委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領導有差距”的整改進展情況
10.針對“開展生態文明建設作用發揮不夠”的整改情況。調整充實大理州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水源地保護等作戰方案。抓實中央和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出臺《大理州環境污染有獎舉報辦法》《洱海流域水污染行為有獎舉報辦法》,聘請50名環境保護義務監督員。組織開展“大理最美環保人”系列宣傳活動。
11.針對“不嚴格執行相關法規”的整改情況。嚴格項目準入審查和實施管理,啟動洱海保護管理條例、洱海海西保護條例和蒼山保護管理條例等修訂工作。
12.針對“不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村莊規劃建設管理等相關條例”的整改情況。制定《大理州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建房管理的意見》,始終保持洱海流域“兩違”整治高壓態勢。
13.針對“雙廊鎮省級歷史文化名鎮真實性完整性保護”的整改情況。加強保護管理工作,13處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建筑已全部建檔造冊,7處已掛牌保護、1處已立碑保護,啟動搶救性修復工作。
14.針對“洱海營運船只存在隱患”的整改情況。嚴格執行洱海保護管理條例,洱海船舶總量只減不增,將62艘各類船舶全部納入海事部門管理。
(五)關于“洱海保護治理地方法規制度體系、工作機制不完善”的整改進展情況
15.針對“保護治理各類規劃銜接不好”的整改情況。成立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任雙組長的大理州洱海保護治理及流域轉型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指揮部和“八大攻堅戰”推進領導小組。成立大理州洱海管理局,全面加強洱海保護管理機構、職能和人員力量。制定洱海保護治理權責清單。科學劃定洱海核心區一級、二級保護區初步范圍。加快編制《大理州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含洱海流域空間規劃)》《大理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大理州“十三五”旅游發展總體規劃修編》及規劃環評已通過專家評審。
16.針對“ 洱海‘三線’劃定未全面結合洱海飲用水源區劃分保護區要求”的整改情況。結合洱海保護管理條例修訂,將洱海綠線及洱海一水廠、二水廠、三水廠水源保護地納入洱海一級保護區范圍嚴格管理。擬定了《大理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調整方案》,積極開展調整工作。
(六)關于“河(湖)長制落實不嚴”的整改進展情況
17.針對“州市(縣)鄉(鎮)三級河長均不同程度存在履職不到位”的整改情況。堅持以水質明顯改善為首要任務,嚴格執行述職考評,1至6月各級河(湖)長巡河18869人次。全面開展洱海流域清溝清渠、清塘騰庫和管水護水行動,清理濕地庫塘272個、溝渠1254條1390.68公里、河道29條134公里、淤泥垃圾4.43萬噸。
三、關于“落實紀委監委監督責任以及有關職能部門監管責任不夠有力”方面
(七)關于“監督責任落實有差距”的整改進展情況
18.針對“深入學習不夠,認識有差距”的整改情況。時刻牢記習近平總書記對洱海保護治理的殷殷囑托,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洱海保護治理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嚴格落實《2019年洱海保護治理及流域轉型發展監督執紀工作方案》,把洱海保護治理列為年度5項重點監督檢查工作之一,對履行洱海保護治理政治責任實行述職述責。
19.針對“監督執紀寬松軟”的整改情況。州紀委監委派出6個檢查組,圍繞“八大攻堅戰”以及各類督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開展監督執紀425次,發現并督促整改問題466個,下達整改通知61份,提醒談話13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7人,通報問責單位4個。
20.針對“部分鄉鎮紀委、主責部門紀檢組自辦案件為零”的整改情況。把洱海保護治理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加大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監督管理,進一步聚焦監督執紀主責主業。
21.針對“聚焦主責主業不夠,監督力量不足”的整改情況。州紀委主要領導不再擔任州級河長,調整為州政府領導擔任。大理市和洱源縣紀委監委領導、鄉鎮紀委領導不再擔任各級河(湖)長,各級河(湖)長體系建設全部符合要求。
22.針對“洱源縣、鄉紀委人員空缺”的整改情況。調整充實洱源縣紀檢監察力量,2019年以來,提拔任用和平級交流7名紀檢系統副科級領導干部,提拔任用和平級交流5名科級領導干部。目前,縣委巡察機構人員、9個鄉鎮紀委書記全部配齊。
(八)關于“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管職責落實不到位”的整改進展情況
23.針對“加強監管有差距”的整改情況。啟動實施大理市城鄉統籌供水工程, 6個水廠已完成建設并供水,改造安裝“一戶一表”62753戶,登記及簽訂供水協議53606戶。全面清查洱海流域取水許可情況,11家取水戶延續取水許可手續已辦理完畢。
24.針對“有關職能部門監管缺失缺位”的整改情況。健全完善綜合考評辦法,向社會公布12336違法線索舉報電話,建立微信及網絡舉報平臺,持續深入開展礦產資源“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深入推進環保執法監管工作,1至6月共查處環境行政處罰案件77件,罰款262.89萬元。
25.針對“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現象”的整改情況。開展3個階段、7輪環湖截污工程質量排查整改工作,大理市、洱源縣新建及遷建污水處理廠完成環保驗收,實現達標排放。大理市成立洱海流域截污治污體系管理服務中心。洱源縣成立運營公司。大理市計劃實施77個村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現已先行實施6個村莊雨污分流改造試點工程。
26.針對“管網設施存在缺陷”的整改情況。洱源縣三營鎮新聯村管網設施存在問題已完成整改,化糞池實現“四水”全收,實現接戶1015戶(31戶無法接戶,采用清運手段處理),污水收集處理率達97%。洱源縣第一污水處理廠污泥清運工作已完成。
27.針對“污水處理廠在線監測數據與實際情況不匹配”的整改情況。大理市及時對海東污水處理在線監測系統及中央控制系統軟件程序進行升級調試, 2019年5月6日起,上傳州市平臺數據已完全一致。
28.針對“鄧川污水處理廠人員不到位”的整改情況。。強化對項目公司運營管理中心的監督管理,督促項目公司對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站實行“兩班倒”制度,確保24小時穩定有序運行。
29.針對“部門不擔當不作為”的整改情況。全面完成臨湖1806戶64.8萬㎡的生態拆遷,結合洱海保護條例修訂工作,統籌劃定洱海流域三級保護區界線,強化對洱海周邊的空間管控。
30.針對“部分主責部門在履職過程中調查了解不夠深入”的整改情況。嚴格落實《大理州關于進一步深化“不擔當、慢作為”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持續深化洱海保護治理不擔當、慢作為問題專項治理。
31.針對“部分歷史遺留礦山的調查深度不夠”的整改情況。全面排查大理市轄區內歷史遺留礦點,分年度納入非煤礦山生態修復治理方案。上關鎮和蕩石場南側、東側2個治理區生態修復治理項目采取EPC模式,納入洱海保護治理項目已于2019年5月11日入場施工。
32.針對“洱海流域內部分農戶未安裝生活污水收集管”的整改情況。持續開展洱海流域截污治污體系排查整改,解決污水管網突出問題。大理市發現未接入管網農戶194戶,已全面完成整改。洱源縣安裝化糞池46024口,完成接戶45831戶,加快推進剩余193戶接戶工作。
33.針對“相關職能部門未對農村建房審批流程、管理等要求作出詳細規定”的整改情況。大理市印發洱海流域農村個人建房分類處置意見,明確分類處置實施流程及工作要求。洱源縣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洱源縣農村個人建房相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做好農村個人建房的控制標準和審批流程。
四、關于“問題整改落實不夠徹底”方面
(九)關于“整改存在形式主義走過場問題”的整改進展情況
34.針對“環境保護督察降低整改標準”的整改情況。在大理市二水廠、六水廠一級保護區設置隔離圍擋和水源保護地標識標牌,在二級保護區設置水源保護地標識標牌和交通警示標牌。
35.針對“一級保護區陸域范圍內存在無關建筑設施”的整改情況。拆除龍龕洱海湖濱帶生態公園內的衛生間并恢復綠化,白鶴溪以北游客服務中心水沖式衛生間封閉停止使用。拆除環海西路以西、中和溝旁金達萊一體化污水處理站。
36.針對“碼頭、航道位于一級保護區內”的整改情況。積極做好游船線路及交通調整工作,制定關閉方案,龍龕碼頭已于2019年5月31日關停。
(十)關于“常態化監督力度不夠,整改問題存在反彈現象”的整改進展情況
37.針對“部分農戶偷種大蒜”的整改情況。及時全面排查農戶復種大蒜問題,個別農戶已將復種大蒜自行鏟除。強化流域各鄉鎮日常巡查,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加大對“三禁四推”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群眾參與洱海保護治理的主體意識,杜絕復種大蒜的情況發生。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872—2315856;郵政信箱:大理州洱海保護治理及流域轉型發展指揮部;電子郵箱:dlzqdxdzhb@163.com。
中共大理州委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