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理市監委深入學習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憲法法律法規,忠誠履行憲法和監察法賦予的職責,緊緊圍繞市委和州監委的部署安排,切實把抓好生態環境保護治理監督重任扛在肩上落到實處,為大理市生態環境治理提供堅強的監察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責任意識。市監委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把落實好習近平總書記“一定要把洱海保護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踐行“兩個維護”的具體實踐,堅決貫徹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專題調研洱海保護治理重要指示要求和省州市黨委、政府關于洱海保護治理各項決策部署,強化使命意識和責任擔當,始終把生態環境保護治理作為年度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進行安排部署。2018年以來,組織學習上級生態環境保護治理有關精神16次,召開市監委會專題研究及安排部署相關工作12次,召開全市洱海保護治理監察監督工作會議2次。今年8月,組織召開了2019年大理市洱海保護治理及流域轉型發展述職述責會議,市監委委員結合平時聯系及了解掌握情況,現場對述職述責的6家單位履職情況進行了提問,市監委主任逐一進行現場點評,要求述職述責單位對照問題、主動認領,舉一反三、認真整改,對標對表抓好大理市洱海保護治理及流域轉型發展相關工作。
深化體制改革,加強監察力量。制定《大理市監察委員會向鄉鎮(街道)派出監察室的實施辦法》,全力推動監察工作向基層延伸,完成了全市11個鄉鎮監察室設置工作,任命監察室主任11人、監察室副主任11人、監察員12人。對6個派駐機構進行了變更、調整,目前,全市單獨派駐10家,綜合派駐10家。實現了監察職能縱向延伸、橫向拓展,鄉鎮監察監督和派駐監督全覆蓋,實現了對生態環境治理工作的監察全覆蓋。嚴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云南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和《大理州洱海流域保護治理責任追究辦法》等政策規定。采取集中學習、“微講堂”講授、專題考試等多種方法加強監察干部對法律法規的學習和掌握,著力在“七大行動”“八大攻堅戰”監察監督工作中精準運用、取得實效。打造政治過硬本領高強的監察干部隊伍。堅持把“深化三轉、嚴守紀律、敢于擔當”專題教育與生態環境保護治理監察監督工作相結合,從嚴加強全市監察干部教育管理監督,進一步強化全市監察干部在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工作中抓好監督檢查、審查調查等主責主業。堅持刀刃向內,加強內部監督,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理念,自覺接受黨委監督、人大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堅決防止“燈下黑”,著力提升監察隊伍素質。
突出問題導向,強化監察監督。聚焦監督首責,在縱向監管、橫向聯動、重拳整治的基礎上,充分發揮鄉鎮監察室、派駐機構和市監委委員掛包聯系指導的作用,緊緊圍繞洱海保護治理及截污治污、“三線”劃定生態搬遷、“三大殲滅戰”、“1806”小鎮建設、生態廊道建設、非煤礦山整治等生態環境保護各階段的工作任務,列出監察監督清單,突出監察監督重點,采取“日常監督抓推進、重點監督抓成效、專項監督抓問題”的方式,緊盯不落實的事,追究不履職的人,確保關于生態環境治理重要工作任務、重點建設項目及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點問題、重要線索得到有效落實。2018年以來,全市監察機關開展監督檢查1142次,發現問題1364個,下發督辦整改通知251份,督促整改問題445個,專項督辦問題51個。
嚴肅查辦案件,凸顯執法效果。始終保持查處生態環境治理領域違規和職務違法犯罪高壓態勢,緊扣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找準突破點,開刀去疾,重點查辦了一批履行生態環境治理主體責任不到位、對涉及生態環境治理和群眾利益問題整治不力的典型案件。2018年以來,約談單位17個、干部80人,政務處分10人,其中,政務警告1人、政務記過7人、政務記大過2人、政務撤職1人。嚴肅查處了海心亭區域環境衛生整改不到位、灣橋鎮云峰村違規建房、鳳儀瑞澤建材廠違規開采、大鳳路大麗路路域環境整治工作滯后、大理鎮農村個人建房分類處置推進緩慢等一批履行洱海保護治理主體責任不到位、生態環境問題整治不力的典型案件。
堅持邊督邊改,解決突出問題。加強對2016年以來全市涉及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各類督察、巡視反饋的13批次456項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跟蹤問效,推動各項整改工作任務落實到位、見底見效。做好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邊督邊改交辦轉辦件處置工作,推動解決了一大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18年8月31日,大理市共收到督察組交辦的生態環境問題線索57件,辦結57件,談話提醒26人,政務處分6人。對2018年以來市委巡察發現洱海保護治理方面的19個問題,河長制落實情況機動巡察發現的15個問題進行跟蹤督查,切實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李尚選 宋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