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15日,玉溪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收到和排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918件,辦結849件,辦結率92.5%;立案審查201件,辦結161件,辦結率80.1%,問責35個單位、44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32人,移送司法機關25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中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紀委監委決策部署,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與推進玉溪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建設結合起來,在精準監督、精準查處、精準施治上下功夫求實效,推動“破網打傘”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
強化責任落實。市紀委監委堅持統籌謀劃、高位推動,切實將“破網打傘”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先后召開25次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員會)、21次工作推進會、25次書記(主任)專題會,學習傳達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聽取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問題。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對重要問題線索件件批辦,對重點案件閱卷研究,班子成員聯點包案,主動下沉一線、靠前指揮,全程參與查辦重大復雜案件,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及時成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明確任務分工,實行“掛圖作戰”。制定實施深挖徹查、爭當排頭兵等工作方案,建立線索排查、線索移交、線索處置、問責追責、通報曝光五項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紀檢監察機關各內設機構、派駐機構和巡察機構在“破網打傘”中的職責任務。強化督查督辦,組織人員對縣區紀檢監察機關工作開展調研督導,發出18期線索處置及工作進展情況通報,對工作推動不力的2個縣區紀委監委進行提示預警,對2名縣區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
強化宣傳發動。及時發布舉報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的通告,向群眾發放宣傳單,公開舉報對象、內容、電話、方式和途徑,方便群眾監督舉報。在公共場所醒目位置設置宣傳圖板,利用顯示屏滾動播放和懸掛宣傳標語,運用“碧玉清溪”網站及手機客戶端、微信公眾號,多角度發布掃黑除惡相關信息935篇(幅),其中在中央級媒體報道15篇(幅),省級媒體報道236篇(幅),制作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宣傳畫3萬張。制作“保護傘”知識手冊“口袋本”2500本,發給市縣鄉紀檢監察干部和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學習,組織全市紀檢監察干部參加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應知應會知識測試。結合基層“拍蠅”情況和巡察工作向村組延伸的實際,印發12000份“破網打傘”宣傳資料,動員群眾進一步檢舉揭發涉黑涉惡問題。各縣區紀委監委結合實際,運用公開接訪、文藝匯演、趕街日集中宣傳等形式,動員群眾踴躍揭發涉黑涉惡問題。
強化線索摸排。開展問題線索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排查2017年以來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994件“三類”案件,發現問題線索30件;復盤紀檢監察機關辦結、在辦案件2699件,發現問題線索54件。督促行業主管部門向相關機關移送涉黑涉惡問題線索1017件,實現行業主管部門上報問題線索清零目標。聯合公安、檢察機關對2017年以來全市各級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是否存在“有警不接、有警不處、有案不立、立而不查、查而不力、降格處理和該拘不拘”和“應捕未捕、應訴不訴”等問題進行集中摸排,發現問題326個。協同組織部門對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進行任職資格審查,審查出不符合條件的村(社區)干部146人、村(居)民小組干部296名。
強化案件查辦。統籌辦案力量,及時深挖黑惡案件背后的腐敗問題和“保護傘”,提級辦理12件中央督導組交辦信訪件。堅持“一案三查”,對公安機關立案偵辦的黑惡案件進行“點對點”深挖徹查,對發現的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及履職不力、失職失責問題線索進行嚴肅查處。目前,給予黨紀處分58人,政務處分26人,問責39人,組織處理46人,移送司法機關5人。嚴肅問責涉黑涉惡問題多發、監管責任缺失的35家單位和44名干部。
強化協作聯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在市紀委常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由分管聯系領導具體負責,掃黑除惡工作專班綜合協調,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各監督檢查室、審查調查室等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形成機關內部合力攻堅、系統上下協同作戰的工作格局。同時,堅持與政法機關暢通信息、互通有無、同頻共振。嚴格落實紀檢監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協同深挖徹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工作機制,加強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掃黑辦的日常聯絡,及時報送掃黑除惡、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數據統計情況。組成相對固定的深挖小組,采取會商研判的形式,定期不定期對公安機關立案偵辦的涉黑涉惡案件進行排查。截至10月15日,共與公安機關共同會商研判問題線索161次127件,紀檢監察機關共向公安機關移送問題線索84件,公安機關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問題線索303件。
強化整改落實。及時制定第一階段、第二階段邊督邊改方案和市紀委監委關于中央第20督導組督導云南省反饋問題的整改方案,針對中央督導組反饋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逐一提出具體整改措施,明確牽頭部門、責任部門、督辦部門、責任人員和時限要求,確保所有問題全面整改到位。強化跟蹤督辦力度,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確保整改事項按要求及時、準確完成并報送情況。截至10月15日,涉及紀檢監察機關牽頭整改的12個問題,3個個性問題已完成整改,9個共性問題取得階段性成效,并持續鞏固加強。中央督導組交辦12件信訪件已按要求全部辦結。
強化標本兼治。組織對查處72件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件進行深入剖析,總結案件特征、分析形成機理、提出防范建議。編印《監督執紀監察工作紀實》等,發揮震懾警示作用。制定出臺開展深化標本兼治推進以案促改工作的意見,把以案促改作為查辦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舉措抓緊抓好。責成有關縣區和部門以案為鑒,開展警示教育活動,達到“查辦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決一類問題”的效果。下發《關于監督行業主管部門落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監管責任的通知》等,督促發案單位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管理缺失和制度漏洞,找準問題易發多發的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和廉政風險點,加強源頭預防制度機制建設。(鄧雪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