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反映韓某9個方面的問題,經區紀委監委初步核實,有6個無法證實,3個部分屬實。”不久前,昆明市晉寧區紀委監委對舉報反映的該區某單位領導韓某的問題線索調查核實結果進行了全面反饋,對其中不實的6個問題予以澄清正名,部分屬實的3個問題給予談話誡勉問責處理。
這是昆明市堅持實事求是、依規依紀澄清不實舉報的一個實例。今年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已為125名黨員澄清正名。
早在今年5月份,昆明市就制定出臺了《關于查處誣告陷害信訪舉報為黨員干部澄清正名的暫行辦法》,建立健全激勵干部擔當作為機制,明確按照“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及時為受到失實舉報的黨員干部澄清正名,同時嚴肅查處誣告陷害信訪舉報行為。
在調查核實信訪舉報和實施澄清正名過程中,昆明市堅持實事求是,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既不讓不實舉報影響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也不放過一個查實的問題,做到該澄清的澄清,該追責的追責。
據了解,經調查確屬不實舉報、應予以澄清正名的,昆明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結合實際情況,一事一策,靈活運用澄清方式及時為干部澄清正名,目前已組織澄清的113件信訪舉報中,采取書面通報澄清26件,通過會議澄清58件,通過公開聽證澄清2件,通過網絡媒體等其他方式澄清27件。
昆明市各級紀委監委按照《辦法》規定程序對誣告陷害、惡意舉報行為開展倒查。同時,加強政策宣傳,提倡實名舉報,引導群眾依紀依法反映問題,對實名舉報信訪件優先辦理并及時回復。今年來共查處誣告陷害信訪舉報2件、處理2人。(謝進 劉澤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