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紀委監委制定《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事項“三級終結”實施辦法》,靶向治療信訪舉報中重復訪、越級訪等頑疾,營造風清氣正的信訪舉報環境。
“三級終結”主要針對以檢舉控告名義向紀檢監察機關貼牌舉報受理業務范圍外的事項,對紀檢監察機關業務內和業務外事項相互交織的信訪舉報重復反映,對紀檢監察機關已辦結的信訪舉報重復反映,以及其他群眾反映強烈的信訪舉報事項等,如對辦理情況存疑的,由紀檢監察機關相應部門提出,可以進行復查、復核。
復查、復核工作嚴格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進行,鄉鎮一級紀檢監察組織辦理的信訪事項,由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復查,市級紀檢監察機關復核后終結;縣級紀檢監察機關辦理的信訪事項,由同級紀檢監察機關承辦部門復查,市級紀檢監察機關復核并報省級紀檢監察機關備案后終結;市級紀檢監察機關辦理的信訪事項,由同級紀檢監察機關承辦部門復查,上報省級紀檢監察機關備案后終結。
在復查、復核過程中,承辦部門對信訪事項的原辦理過程、辦理結果進行全面復盤,提出復查、復核意見并撰寫辦理情況報告,提請同級紀委常委會審定后,形成相應的處置意見。如原辦理結果與實際不符,需要追究相應人員責任的,根據相關規定提出處置意見;如原辦理結果合法合規、處置恰當,或沒有證據證明存在問題的,予以了結。
對于署實名的信訪事項的復查、復核,承辦單位在辦理過程中要充分聽取反映人意見,辦理結束后及時向其反饋結果。
經過復查、復核已經認定為終結的信訪事項,紀檢監察機關不再予以受理,信訪部門直接予以了結。如信訪人對終結意見不服,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進行信訪舉報的,有關接訪同志應當對信訪人進行解釋勸阻;不聽勸阻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依法機關。
據了解,今年以來,全市共對2件信訪事項進行復查、復核,并提出信訪終結意見。(黃鏵 黃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