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你單位認真查找發案原因,舉一反三,引以為戒,防微杜漸,對領導干部履職監管、隊伍作風建設、干部廉潔自律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制定整改措施,有針對性地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近日,普洱市紀委監委駐市政府辦紀檢監察組向市政府辦公室發出監察建議書。這也是派駐紀檢監察組做實做細監督職責,發揮監察建議作用,主動助推駐在單位以案促改,深化標本兼治的一個縮影。
這份監察建議書,源于該市人民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勞務派遣工作人員田某某涉嫌受賄犯罪的問題,該案已調查終結并移送審查起訴。
經查,在2015年至2018年期間,田某某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與其工作有利害關系的人賄送的財物10余萬元,并為他人謀取利益。
為做好執紀審查“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鞏固治理效果,駐市政府辦紀檢監察組從幫助糾正問題、規范和推動工作的角度,結合政府辦公室機關崗位人員配置實際情況,提出了“加強監管”“舉一反三,開展自查自糾”“健全完善相關機制”“強化崗位風險防控”等具體整改意見,明確要求市政府機關黨組高度重視,認真整改。
“紀檢監察建議不只是解決某一具體問題,還要深思一層,舉一反三,找準廉政風險點,堵塞漏洞。”駐市政府辦紀檢監察組負責人表示,為了避免紀檢監察建議一發了之,整改“打折扣”,通過開展專項督辦、現場檢查等方式,加強跟蹤問效,疏經脈、堵漏洞、防反彈,確保紀檢監察建議書落地有聲。(魏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