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貢山縣城區派出所對貢山縣農業農村局李某某等人集中賭博問題給予罰款處罰,至今未受到黨紀政務處分。”“2017年以來,蘭坪縣交警大隊先后對云南省金鼎鋅業公司蔡某某等6人醉酒駕駛機動車問題給予行政處罰,至今未受到黨紀政務處分。”這是怒江州紀委監委在開展紀律作風專項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為進一步堵塞漏洞,堅決杜絕國家公職人員違法后“鉆空子”、逃避紀律處分問題,切實推動紀法銜接落到實處,今年8月起,怒江州紀檢監察機關在全州范圍內對2017年至2019年7月期間因違法受到處理的國家公職人員黨紀政務處分情況進行排查、清理。
為從根上解決國家公職人員違法后未及時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問題,怒江州紀檢監察機關主動加強與行政執法機關溝通銜接,進一步建立完善溝通聯絡機制,明確專人負責,做好紀律處分與刑事、行政處罰的銜接,實現紀委監委監督與執法機關信息移送互通,形成監督合力,破解責任追究出現“盲區”。為確保紀律處分執行不留死角、不“打白條”,州紀委監委實行掛牌督辦、銷號管理,對整改不力、蓄意變通、規避執行的單位和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截至目前,共排查出國家公職人員吸毒、賭博、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酒駕、危險駕駛、肇事逃逸及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違法人員73人,經認定核實事實、性質和情節,38人依照規定被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其中,受到開除黨籍公職處分4人、開除黨籍處分2人、開除公職處分2人、降低崗位等級處分7人、其他處分23人;其余35人,已全部移交相應縣(市)紀委監委和單位進一步核實、處理。同時,對違反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30個國家機關主要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警示約談,堅決把紀律挺在前面,“勤澆樹”“正歪樹”,抓早抓小、防患未然。
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我州各級黨組織認真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對本單位違紀違法的黨員干部,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及時給予處分。但工作中也發現,雖然與相關部門建立了信息通報等機制,但仍有少數公職人員違法后并未受到相應的紀律處分,存在一定的盲區和漏洞。開展排查清理,就是要破除監督‘盲區’,確保紀律嚴肅性、權威性。”(游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