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幾年前被收去的錢還能退回來,感謝紀委為我們老百姓辦了好事。”近日,羅平縣補歹村村民金國明收到縣紀委清退還的200元落戶費時感慨地說道。與他一起收到退款的還有補歹村委會7個組的148戶村民。
今年4月,該縣紀委監委收到群眾舉報,反映羅雄街道補歹村委會違規收取群眾落戶費。經查,補歹村委會在為149戶206名未落戶的小孩集中代辦落戶手續時,違規收取每個小孩100元代辦費,共計收取20600元。今年6月,該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夏老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通過在該村召開現場會進行案情通報和違紀款清退,進一步強化警示教育。
“通過這次清退會,給我們村兩委干部敲響了警鐘,告誡我們在服務群眾過程中一定要遵規守紀,不拿群眾一針一線,真心為群眾辦好事、實事。”村黨支部副書記說道。
今年1月,板橋鎮紀委監委退還5戶村民被違規侵占的烤煙受災賠償保險款4248元;8月,九龍街道退還11戶預改造危房群眾被違規收取的5500元保證金;10月,長底鄉退還違規收取20戶群眾的水費共計17750元。將違紀資金清退給群眾,已成為該縣以案促改的“規定動作”,也是縣紀委監委“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期間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的一個重要舉措。
今年以來,該縣探索實行“紀委常委(監委委員)+紀檢監察室+鄉鎮紀委+派駐機構”的片區協作聯動模式,通過“村級權力一鍵監督”、村居延伸巡察、日常監督檢查、信訪舉報起底排查、涉農資金專項清查等措施精準鎖定問題線索,集中開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與此同時,針對專項整治中發現和查處的問題,查漏補缺、建章立制,召開現場警示教育大會,及時清退違紀款物,用紀檢監察工作實際成效取信于民。截至目前,全縣共處置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線索288件,立案審查調查88件129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93人。
“民生資金,一分一厘不能亂動;群眾利益,半絲半毫不得侵害。”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加大“微腐敗”查處力度,通過一手抓懲治、一手抓追繳資金清退,切實提升監督執紀的力度和溫度。(金艷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