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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委第十輪巡察發現,市應急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市煙草產業服務中心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及漠視群眾利益問題。這些問題屢禁不絕、重復發生,反映出4個部門(單位)黨組織一段時期管黨治黨不嚴不實,黨風廉政建設不到位,“兩個責任”扛而不牢、壓而不實,部分黨員領導干部紀律規矩意識淡薄,作風渙散、紀律松散。
市委堅定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針對問題,市應急管理局黨組、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和市煙草產業服務中心深刻反思,舉一反三,痛定思痛,決心直面問題,不回避、不遮掩,以堅決肅清秦光榮流毒為契機,堅決扛起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堅守初心使命,發揚斗爭精神,公開曝光自身存在的問題,并向社會承諾,嚴肅查處和整改違規違紀問題,做到條條整改,件件落實,事事回音,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一、玉溪市應急管理局(原市安全監督管理局)
(一)違規占用下屬學會單位車輛、人員,違規使用學會經費問題。2013年至2017年,原市安監局長期占用玉溪市勞動保護科學技術學會車牌為云FAQ766和云F84569的2輛車作為工作用車,占用學會聘用的4名工作人員作為駕駛員。違規在學會報銷餐飲費、春節慰問費、工會活動費、職工福利費等共計32.25萬元。市縣安監系統32名干部參與學會組織的三項培訓授課,違規領取講課費39.34萬元。
(二)對違法違規企業執法不力問題。市安監局2017年度行政執法案件評查通報顯示,18個行政許可案件中評查不合格的有7個,50個行政處罰案件中評查不合格的19個。華寧縣安監局對10戶生產經營單位的行政處罰采取“象征性罰款”方式處罰。峨山縣安監局辦理的6起無證銷售煙花爆竹案,處罰方式都是沒收違法銷售的貨物。新平縣強林石化揚武加油站連續兩年被安監部門處罰仍存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三)超標準報銷住宿費問題。2016年4月,原市安監局3名干部到長沙參加涉氨制冷企業安全監管及自動化控制技術培訓,在原市安監局報銷住宿費3600元,在玉溪市勞動保護科學技術學會報銷住宿費4381元,合計報銷7981元,每人每天超標準報銷93元,共計1674元。
(四)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違規購買辦公家具問題。2017年至2018年,原市安監局在長期閑置22臺筆記本電腦和大量臺式電腦的情況下,仍超標配備5臺筆記本電腦。2016年至2018年,先后3次超標準購買辦公家具,共計3.2萬元。2018年11月7日,原市安監局第16次黨組會研究同意購買1.67萬元辦公家具,但財務報銷憑證顯示,此批辦公家具于2018年10月31日已購買。
(五)內控機制不健全,公務接待不規范問題。2016年11月,原市安監局報銷“十三五”規劃座談會費用1.4萬元,憑證未附通知或方案,無人員簽到表。多次出現超標準接待、陪餐人數超標等情況。
二、玉溪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市國土資源局)
(一)漠視群眾利益,地質災害防治項目推進緩慢。2013年至今,全市未開工建設和完工驗收的地質災害搬遷避讓項目170個,占項目總數的93.9%。江川區九溪鎮大營社區凹子小組搬遷方案未確定就批準實施,項目補助款下撥后至今未動工。
(二)原市土地儲備中心違規公款購買白酒問題。2016年2月,原市土地儲備中心違規用公款購買散裝白酒159斤,共計7950元。
(三)原市國土資源局違規公款購買香煙問題。2016年至2018年,原市國土資源局違規用公款購買使用軟玉溪煙21條、紅塔山1條、和諧玉溪2條。
三、玉溪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一)違規使用社有資金列支行政經費問題。2013年至2017年,市供銷社用社有資金列支獎金、公車購置、接待、考察療養等費用共計142萬元。
(二)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名存實亡問題。2019年5月,市供銷社對全市供銷系統947個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專項清理,共清理出“空殼社”478個,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49個,無農民成員實際參與的32個,無實質性生產經營活動的211個,因經營不善停止運行的239個。
(三)部分專業合作社編造名冊套取財政培訓補助問題。江川小街蔬菜產銷協會獲得財政補助培訓費2萬元,虛列培訓4次,支出資金8690元,實際只培訓1次,發放培訓誤工補貼750元,發放村組干部補助3900元,其余資金用于購置辦公設備。通海四街供銷社宏成消費合作社獲得財政補助培訓費6000元,以發放培訓誤工補貼虛報6800元,實際只支出標識牌制作費300元。
(四)財務管理不規范問題。多份報銷單據僅有辦公室主任一人簽字,報銷憑證附件不完整,部分項目支付評審驗收費、專業合作社扶持資金無合同、無驗收報告、無會議記錄。會計基礎工作不扎實,存在使用非法定票據報銷等問題。
四、玉溪市煙草產業服務中心
(一)公款購買酒問題。2016年至2017年,市煙草產業服務中心先后7次公款買酒,共計支出8004元。其中,2016年3次購買玉林泉白酒66瓶,支出3450元,1次公務接待消費白酒,支出804元;2017年4次購買玉林泉白酒60瓶,支出2880元,購買普通白酒2件,支出570元,購買50度散裝白酒5公斤,支出300元。
(二)煙葉生產基礎設施長期重建輕管問題。市煙草產業服務中心對歷年實施的煙區項目底數、現狀掌握不全面,部分項目不同程度存在決策論證不科學、設計有缺陷、建后管護不到位、項目績效低等問題。2006年,紅塔區高倉龍樹村項目區投資52.35萬元的灌樁管網工程,由于管網設計深度不足、用水成本較高、長期無人管護等原因,運行4年后閑置。2008年,江川區雄關大箐、雄梅水庫項目區投資53.4萬元的灌樁管網工程,由于建設前可行性論證不充分、水源點供水不足、工程交叉建設等原因,建好后就閑置廢棄。2008年,華寧縣沖麥項目區投資89.6萬元的灌樁管網工程,由于可研論證不充分、無充足水源等原因,建好后就閑置廢棄。
(三)漠視侵害煙農利益問題。市煙草產業服務中心對煙葉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虛假合同、合同買賣、指標分配不科學等損害煙農利益問題重視不夠,指導、協調和服務不到位。江川區、通海縣、華寧縣部分煙農因指標不足,需以每公斤5至10元的價格購買指標后才能交售煙葉。江川區雄關鄉上營村觀音寺小組一戶煙農2019年購買指標花費2萬余元,另一戶煙農2018年、2019年實際栽種面積比合同面積少25畝,還有一戶煙農實際交售量比合同收購量少2500多公斤。通海縣河西鎮寸村一組7戶煙農合同面積為76畝,但實際只有5戶村民種煙,實栽面積僅有20余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