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大理州始終堅持問題導向,以改革創新精神扎實推動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努力做到政治監督進一步具體化常態化、上下聯動監督格局進一步優化、突出問題整改落實進一步強化。
認真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視整改。督促相關責任部門認真抓好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和省委高原湖泊機動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積極配合省委第九巡視組對彌渡、劍川、云龍3縣開展專項巡視和對漾濞縣開展巡視“回頭看”工作。完成省委第七巡視組專項巡視漾濞、永平、南澗和省委第八巡視組機動巡視洱海保護治理整改任務,省委專項巡視彌渡、劍川、云龍整改工作順利通過考評驗收。
持續深化政治巡察。結合黨政機構改革,重新梳理州委巡察對象和范圍,明確101個州級單位黨組織常規巡察、11個縣和17個州級責任部門脫貧攻堅專項巡察、10個州級單位黨組織巡察“回頭看”任務。年內,州委組織開展三輪巡察,巡察46個黨組織,其中常規巡察33個、巡察“回頭看”4個、脫貧攻堅專項巡察10個、機動巡察1個。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堅持發現問題與整改落實并重,以巡察整改促進標本兼治,舉一反三,堵塞漏洞,推動建立完善相關制度614項。
推進巡察工作規范化。建立下級巡察機構定期向上級巡察機構報告工作和巡察工作約談、考核評價、責任追究制度和州委巡察機構與州級相關部門工作協作配合機制。編印巡察工作手冊,推進巡察信息化建設,推廣運用巡視巡察發現問題線索管理系統。落實巡察人才庫管理辦法,對入庫人員動態管理,適時調整補充。(和莉 楊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