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黨中央和省委、市委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開展專項整治的部署安排和工作要求,保山市切實抓好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的專項整治,著力解決群眾的鬧心事、煩心事、揪心事。近日,該市紀委監委公布第二批專項整治工作成果。
著力堅持“四不摘”(不摘責任、不摘政策、不摘幫扶、不摘監管)鞏固脫貧攻堅成效。一是積極籌措財政扶貧資金,全力以赴做好脫貧攻堅資金保障工作。2019年市本級財政扶貧資金投入9282.94萬元,截至11月30日,已下達市級財政扶貧資金9282.94萬元。積極爭取上級扶貧資金,截至11月30日,全市財政涉農資金到位21.66億元。二是強化考核評估,注重考核成效運用,調動和凝聚力量打好脫貧攻堅戰。兌現2018年脫貧攻堅綜合評價獎勵,對評價為“好”和“較好”的4個縣(市、區)和3個園區兌現獎勵資金800萬元,對完成脫貧任務的村干部兌現獎勵資金637.9萬元,以獎代補脫貧出列村和有脫貧任務村村集體經濟項目資金2880萬元。三是持續鞏固提升脫貧摘帽成果。持續加大對昌寧縣、龍陵縣脫貧攻堅的支持力度。今年以來,昌寧縣、龍陵縣財政涉農資金共投入8.64億元。加強對昌寧縣、龍陵縣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的扶持力度,2019年以獎代補補助兩縣貧困村32個、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項目資金830萬元,至此,實現了兩縣142個貧困村、103個有脫貧任務村村級集體經濟以獎代補補助全覆蓋。
著力整治城市黑臭水體和違法排污企業。截至今年10月,保山中心城市3條黑臭水體清淤截污治理工程已經完成,治理河道24.52公里。專項清查中心城市3條黑臭水體和東河入河排污口,對發現的24家汽車修理廠進行停產整治,責令關閉6家小餐館;對1家污水處理排放不規范的企業進行了約談、查處并限期整改;對東河沿線15家生產企業、石材加工、養殖、小作坊等開展違法排污專項整治,共計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5份、責令停止違法排污通知書10份。
著力解決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藥品、高值耗材價格虛高等醫療亂象問題。全面加強醫療費用審核、稽核和打擊欺詐騙保工作,共稽核檢查定點醫藥機構952家,走訪核查參保人員476人,查處醫療機構255家,處置違規參保人員4人次,處置違規案件117起,取消醫保定點服務協議資格1家、暫停醫保服務協議管理2家,追回違規費用962萬元;依托大病合署辦及第三方力量核查大病保險案件12618件,因違規不予支付1162件,不予支付醫療費用1343.63萬元。
著力解決臨時救助標準低的問題。今年第三季度臨時救助13670戶41983人次,支出救助資金2321.26萬元,人均救助水平為552.91元,與第二季度相比人均救助水平提高1.93%;與第一季度相比人均救助水平提高了5.33%。
著力解決農村生活供水工程、寬帶網絡和農村公路等正常使用及日常維護中的突出問題。全市3813件農村集中供水工程(含400件千人以上工程)“三個責任”落實到位,均已完成責任人名單、供水服務電話和監督電話等信息的公示,各縣(市、區)落實縣級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運行管理辦法和運行管理經費“三項制度”工作推進順利。全市413個貧困村已提前完成寬帶網絡到村委會、衛生室和小學全覆蓋,村委會、小學和衛生室分別達到100兆、50兆和20兆的最低網速要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責任不斷強化,今年省級下達養護補助資金4883.85(含騰沖市1183.01)萬元,市級財政配套到位200萬元,審查農村公路預算414項,審查農村公路招標控制價156項,涉及資金約14.6億元。截至11月30日,已完成農村公路建設里程2468公里。
著力解決公安機關在窗口、便民服務、行政管理和執法等方面存在服務意識不強的問題。一是推進公安機關“放管服”工作,結合實際推出《保山公安機關“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及辦理層級(第二批)》和《保山公安機關“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辦事指南(第二批)》,明確了89項具體事項辦事清單和層級。目前,建立了覆蓋全市72個鄉鎮的輕微財損交通事故快處快賠網格;推行了“保山車管服務”微信辦理便民服務,群眾足不出戶就可以辦理體檢、補領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等10余項車管業務;改革民爆物品管理機制,放開市場準入,打破壟斷經營,民爆物品價格降幅達43%,共為企業節約成本上億元;簡化公章刻制備案程序,取消公章刻制審批,推行公章刻制備案“多證合一”,將公章刻制業、典當業、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審批權限下放至縣級公安機關,屬地民企就近申領。取消、減少4項車管收費,取消首次辦理居民身份證收費項目;為出入境拉運鮮活農產品人員開辟辦證綠色通道服務,加強通關便利。今年以來,辦理通行證15277余人。在保山工業園區和騰沖邊境合作區建立“境外人員一站式服務中心”,加強境外邊民務工人員就業服務。今年以來,為企業務工人員辦理臨時居留證2325余人。二是全面深化執法公開。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全市公安機關已在互聯網上主動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7555份;在警綜平臺錄入特定對象公開信息918人,向特定對象提供刑事案件辦理進程和處理結果查詢;深入落實法律顧問制度,開展合同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36件次;持續抓好64項重點工作任務的推動落實,目前,已完成35項;圍繞有案不受、有案不立、有案不查、久拖不結等重點,組織開展執法規范化建設暨積案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各縣(市、區)局排查警情數170379起,排查案件數56113起,發現慢作為115起(已整改31起),不作為2起、未及時立案2起,整改不如實立案14起;共排查警情數2240起,排查案件數3494件(其中涉黑涉惡案件20件);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共排查警情數60426件,排查案件數60672件,在排查中發現不作為案件10件,慢作為案件43件。三是進一步加強案件審核把關。各級公安法制部門在刑拘、延長羈押期限、報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移送審查起訴等環節進行法律審核把關共5010件7946人次,審核行政案件5680件8586人次,共審批違法犯罪案件733件次。全市各級公安法制部門對接檢察機關2303件次。
著力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問題。扎實開展統計法治和統計方法制度培訓。今年累計培訓基層統計人員2684人次,培訓“四上”企業統計人員1010人次。對統計違規行為進行清查,累計檢查職能部門363次,檢查企業924次,發現問題60個,均立即糾正整改。清理涉及經濟指標考核文件7份,發現問題1份,現已對接牽頭部門予以糾正。加強統計造假源頭防控。開展編造虛假資料騙取納入“四上”企業和投資項目名錄庫清查,開展源頭數據核查企業共360戶,發現問題48個,共超進度報送投資44.4億元,目前已將計入累計完成投資的部分剔除。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1次,進行數據核查(企業)406戶,發現問題40戶,均已糾正整改。(寶季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