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駐省農業農村廳紀檢監察組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不忘學習強本領,對《規則》進行了深入認真的學習,同時對全體人員提出三點要求。
認識上更高一籌。要充分認識《規則》對于增強監督的嚴肅性、協同性、有效性,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加強黨對紀檢監察工作的統一領導。
學習上更深一步。《規則》共有十章五十八條,分三個板塊。第一板塊總則部分,主要規定了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工作原則等內容;第二板塊是主體部分,按照處理檢舉控告的重點環節和重要事項,規定了檢舉控告的接收和受理、檢舉控告的辦理、檢查督辦、實名檢舉控告的處理、檢舉控告情況的綜合運用、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誣告陷害行為的查處等內容;第三板塊主要對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處理檢舉控告工作中的作風、保密、回避、提供保護等要求作出規范。
踐行上更準一點。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強調,要用嚴明的紀律維護制度,增強紀律約束力和制度執行力。紀委監委工作中要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在強化自我監督、自我約束上作表率,增強制度意識,嚴格執行《規則》,依規依紀依法處理檢舉控告,對違規違紀違法處理檢舉控告行為零容忍,堅決防止“燈下黑”,確保執紀執法權受監督、有約束。紀檢監察干部要牢固樹立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嚴格按照權限、規則、程序開展工作,砥礪初心,知重負重,為厚植黨的執政基礎積極履職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