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深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按照省紀委監委關于加強派駐機構改革的要求,結合省屬國資國企實際,推動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與省國資委黨委共同研究,出臺《建立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協同推進機制實施細則》,建立會商、通報、排查、聯合監督檢查四項機制。
建立定期會商機制?!都殑t》提出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與省國資委黨委建立工作定期會商制度,推動落實信息溝通、交流情況、研究問題,形成監督合力,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會商傳達學習黨中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省委、省紀委監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會議精神、部署安排,研究貫徹落實意見;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研究制定完善省國資委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抓省屬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清單;通報日常監督中發現的普遍性或突出性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分析研判省屬企業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負面清單”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省屬企業開展巡察工作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聽取和征求對紀檢監察工作的意見建議。
建立重要情況通報機制。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與省國資委黨委之間加強溝通協作,認真組織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最新指示批示,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委、省紀委監委有關會議精神和重大決策部署。適時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四風”問題等頂風違紀典型案例;通報發生在省屬企業具有典型教育意義的案件;通報社會關注度高的突發事件、熱點案件;以及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及時向省國資委黨委通報日常監督中發現的普遍性或突出性問題,交換意見,及時提出監督建議。如:對上級督辦交辦的重大事項或專項工作開展督查檢查情況;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社會影響等情形;日常監督中發現的普遍性或突出性問題;開展“交叉式”“推磨式”“蹲點式”等監督檢查工作情況。
建立線索聯合排查機制。聯合排查主要對問題線索進行聯合分析研判,確定問題性質、提出處置意見或整改建議。排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執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情況;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部署情況;貫徹民主集中制,執行“三重一大”決議情況;抓作風建設,依法行使職權和廉潔從政情況;日常監督中發現的普遍性或突出性問題,在作風建設、廉潔風險、問題線索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其他需要提出意見和建議的事項。
建立聯合監督執紀機制。省國資委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支持紀檢監察組履行監督責任,配合做好紀律檢查、審查調查、案件查辦等工作。同時按照管理權限,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指導委機關紀委工作,對黨員干部涉嫌違紀違規問題開展執紀審查,定期聽取重大案件情況報告,加強反腐敗工作,堅定不移、精準有序懲治腐敗。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根據省紀委監委授權,依規依紀依法行使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權,推動省國資委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督促委機關紀委履行監督責任。
對省屬企業帶普遍性的、典型性的紀律作風、違規違紀問題,如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可以聯合開展監督檢查,也可以一方為主,另一方配合開展監督檢查。對省國資委黨委需要移送省紀委監委追責問責的事項,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積極協助,并對該移不移問題進行督促整改。(丁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