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切實加強新形勢下中央駐滇單位黨的建設,近日,省委省直機關工委制定出臺《關于加強對中央駐滇單位黨建工作督促指導的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從嚴治黨引領推動中央駐滇單位事業發展,更好地服務全省工作大局。
《辦法》確定,“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緊圍繞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對中央駐滇單位黨建工作的督促指導,推動形成分類指導、整體推進的工作機制和條塊結合、縱橫聯動的黨建工作格局,引導中央駐滇單位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以黨建引領發展、促進發展、保證發展,推動各項工作走在前作表率,為實現新時代云南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為指導思想,涵蓋督導對象,督導重點內容,督導方式方法,強化結果運用等內容。
《辦法》依據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關于進一步明確中央企業黨委(黨組)對直屬企業(單位)黨建工作領導和指導責任的通知》(組通字〔2018〕26號)精神,中央駐滇企業黨建工作,以上級主管企業黨委(黨組)領導、指導為主,省委省直機關工委協助。省委省直機關工委具體承擔中央駐滇企業黨員發展、黨內統計、黨費管理、黨內表彰,以及參加全國和地方黨代會代表推選等情況,抓黨建促脫貧攻堅、與社區黨組織共駐共建、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等情況的組織部署、督促檢查。中央駐滇企業黨員領導人員民主生活會、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評價等工作,由上級主管企業黨委(黨組)會同省委省直機關工委進行指導和督促。《辦法》從政治建設情況、思想建設情況、組織建設情況、作風建設情況、紀律建設情況、制度建設情況等六個方面內容規定了省委省直機關工委對黨組織關系隸屬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管理的中央駐滇單位(含省外在滇單位)、中央駐滇企業在黨建工作中的督導重點。
《辦法》規定,省委省直機關工委將成立以省委省直機關工委常務副書記為組長的中央駐滇單位黨建工作督導組,由分管組織工作的副書記專門負責此項工作。綜合運用會議、調研、信息交流、實地督查等形式,了解掌握中央駐滇單位黨建工作開展情況,建立常態化制度化檢查指導機制。其中,每年至少開展1次深入基層黨組織的實地檢查;每年分別派員列席中央駐滇單位黨組(黨委)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和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不少于1次;每年開展黨組(黨委)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其中參加會議述職的中央駐滇單位不少于會議述職單位總數的20%。中央駐滇企業(黨組)黨委圍繞黨員發展、黨內統計、黨費管理、黨內表彰,抓黨建促脫貧攻堅、與社區黨組織共駐共建、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等情況提交書面述職報告。省委省直機關工委根據黨建述職、日常督導、黨建紀實等情況,對存在問題進行書面反饋,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每年通報1次中央駐滇單位中心組學習等重點工作情況。(楊艷 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