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為一名黨員干部我不應該抱有僥幸心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違反黨紀法規,我深感悔恨,今后我一定加強自我約束,加強法律法規學習,提高法律意識,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經過認真反思,我認識到酒后駕車是一個非常危險的行為,發生這樣的事情我深感后悔。”兩名因酒駕被給予黨紀政務處分人員如是表態。
近日,兩名公職人員先后因酒后駕駛被公安機關查獲,且在查獲時企圖隱瞞其公職人員身份,謊稱自己是農民,公安機關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后將案件移交縣紀委監委。黨紀嚴于國法,黨員酒駕觸犯了法律,必然也觸碰了黨紀的紅線,且兩名公職人員在查獲之初未如實表明身份,在被處以行政處罰后仍未如實向組織報告。日前,兩名公職人員被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近些年,一幕幕慘不忍睹的車禍,讓人觸目驚心,而這些慘痛的車禍背后,“酒駕”是其中占比很大的罪魁禍首,因“酒駕”“醉駕”引發交通事故觸犯刑律被開除公職的也不在少數。但“酒駕”一直禁而未絕,究其原因,是“老鼠躲貓”心理作祟,酒駕者總是有著“路程很短,挪一挪就到家了”“我只喝了一點點,沒事”“最近查得不是很嚴”“深夜交警都休息了”等僥幸心理。酒后駕車一直以來都為社會所詬病,而公職人員“酒駕”更是被社會深惡痛絕,公職人員是黨和政府的代言人,理應做嚴格自律、以身作則的典范,然而有些人往往存在僥幸心理,偏要頂風違紀,嚴重損壞黨和政府形象。
“紀委監委作為監督執紀執法機關,在辦理該類案件過程中,既要深挖公職人員頂風違紀問題,也要督促當事人所在單位切實加強對黨員干部的監督管理,制定切實有效的管理措施,使廣大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同時,嚴格追究責任,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鎮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