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江城縣紀委監委各紀檢監察室和各鄉(鎮)紀委監察室、縣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縣委巡察機構之間的工作協作配合,建立權責清晰、銜接順暢、協同高效的聯動機制,統籌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出)監督、巡察監督全覆蓋,整體提升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質量和水平,近日,江城縣紀委監委出臺《“1+1+1”監督執紀監察聯動工作辦法》。
“1+1+1”監督執紀監察聯動是指在縣紀委監委統一領導下,縣紀委監委各紀檢監察室,所聯系鄉(鎮)紀委監察室和縣紀委監委派駐聯動開展日常監督,聯動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檢查,聯動辦理重點問責事項,聯動查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聯動巡察及整改推進工作。
《辦法》明確,在紀檢監察室年度工作情況綜合評定與所聯系鄉(鎮)紀委監察室和縣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履行監督執紀監察職責情況、派駐(出)機構年度檢查考核情況實行“捆綁”。鄉(鎮)紀委監察室和縣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執紀不嚴、問責不力的,監督執紀問責和審查調查處置各項工作排名靠后、差距較大,受到縣紀委監委提示預警后未整改的,在年度綜合評價、評優評先或工作考核中要給予適當負面評價或扣減適當分值。
鄉(鎮)紀委監察室所轄地方出現審查調查空白點的,派駐(出)紀檢監察組出現監督檢查空白點的,相關鄉(鎮)紀委監察室和縣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要向對口聯系的紀檢監察室作出書面說明,提出整改措施,同時,紀檢監察室向分管副書記(副主任)作出書面說明。
同時,建立成案貢獻率評價制度。紀檢監察室對巡察發現問題的成案率進行統計分析、對比,對于審查調查過程中巡察移交問題線索起到關鍵作用的,以公文形式向縣委巡察機構反饋。建立工作辦法實施情況評估制度,由縣紀委辦公室牽頭,定期對本辦法執行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對存在的困難及問題解析研究,提出工作建議,及時完善跟進。(李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