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云縣委常委會的要求,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對2019年度云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的縣公安局進行約談。
約談會上,縣委組織部長對云縣2019年度全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情況進行簡要通報,并就云縣公安局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方面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等五個問題進行當面反饋,對整改提出要求。
“作為黨委書記,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對于問題我不回避、不遮掩、不敷衍、不推諉,全部認領,深刻反省,并將從嚴從實抓好整改,確保條條整改到位、按期整改完成……”深挖問題根源,觸及問題實質,面對“點名道姓”的通報,縣公安局黨委書記直面問題,認真剖析,誠懇表態。
“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確保條條都整改,這是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問題整改,關鍵看行動、成效看落實。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楊衛紅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特別是縣公安局,要按照“整改責任全承擔、整改要求全落實”原則,扎實做好整改工作,一條一條落實,思想上要有高度的自省,行動上要有高度的自覺,在思想上要“緊螺絲”,在整改上要“下猛藥”。全縣各級各部門需以本次約談提醒為起點,不折不扣履行好工作職責,切實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取得實效。
“我們將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對照整改落實要求和問題清單,認清責任,從嚴從快進行整改。”通過約談提醒,被約談單位黨委的“兩個責任”意識進一步提升,為下一步問題整改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和行動基礎。
據悉,為切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云縣委對照上級精神,研究提出了《云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約談辦法》,明確了各級黨組織實施的3種主體責任約談方式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實施的2種監督責任約談方式,推動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一貫到底,讓其成為自帶動力的“動車組”。(尹體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