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臨滄市紀委監委結合全市市直部門,國家行政機關共有570余名行使公權力的聘用人員的現實特點,多措并舉不斷強化聘用人員的監督。
統一聘用程序,規范待遇標準。監督行政機關向機構編制部門專項報告,按程序報市委、市政府批準。編制部門負責核定行政機關聘用人員用人額度,同級財政部門負責聘用人員的經費保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確定聘用人員的薪酬標準,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范簽訂聘用合同,用人單位依法為聘用人員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和失業保險,落實聘用人員住房公積金待遇保障。
抓實思想教育,強化崗位培訓。督促用人單位強化聘用人員自覺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求,強化職業道德教育,培養積極向上的健康思想。同時加強工作紀律教育培訓,讓他們盡快掌握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等黨紀國法知識,以免觸犯紀法底線而不知。
規范職務行為,落實管理責任。監督聘用單位嚴格按照聘用合同規范的職責任務,安排相應的工作,不隨意授權從事與聘用人員身份不符的工作。如:不得安排輔警從事與自身身份不符的工作,要嚴格落實人民警察指揮監督制度,輔警工作必須由正式民警帶領下開展執法活動等。同時,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要求用人單位對聘用人員行使公權力進行監督管理,落實主體責任。
嚴明工作紀律,增強規矩意識。監督聘用單位加強對聘用人員工作紀律,保密紀律,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教育,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接受當事人錢、物及有價證券,不得接受當事人吃請送禮;嚴禁出現“吃、拿、卡、要”現象;嚴禁利用工作之便從事非法中介等其他有償服務謀取個人私利。
將行政機關聘用人員納入日常監督管理。嚴格按照國家公職人員“六大紀律”要求來約束聘用人員的行為規范,將聘用人員納入日常監督管理對象,聘用期間違反紀律法規的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處置。(趙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