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省清理撤銷縣級政府駐昆明辦事機構工作順利完成,這意味著全省縣級政府駐昆明辦事機構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2019年初,省紀委監(jiān)委對全省縣級以上政府駐昆明辦事機構開展了全覆蓋調查檢查,發(fā)現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黨組織建設缺失、財務管理不規(guī)范、監(jiān)督責任履行不到位等問題。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安排,根據省委書記專題會議精神和《云南省清理撤銷縣級政府駐昆明辦事機構實施方案》要求,在省紀委監(jiān)委監(jiān)督指導下,在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審計廳、省國資委的支持配合下,云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及時啟動全省清理撤銷縣級政府駐昆明辦事機構工作。各有關州、市、縣高度重視,作出承諾,簽訂責任書,認真對本地區(qū)、本部門現有縣級政府駐昆明辦事機構進行清理。
據了解,此次清理撤銷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影響面大。共清理撤銷49個機構,其中包括2015年保留的38個縣級政府駐昆明辦事機構、以及以其他形式、其他名義,變相保留的11個機構。共核銷編制147名,人員全部撤回,分流安置干部198名,妥善處理80名外聘人員勞動關系,注銷各類賬戶賬號82個,收繳各類印章62枚;有44個機構的國有資產已處置完畢,全省所有已清理撤銷的縣級駐昆明辦事機構全部停止原承擔的各類公務接待活動。目前僅有5個機構的資產因產權關系復雜、拍賣流拍等原因正在抓緊按照程序處置(均已封存),確保了縣級政府駐昆明辦事機構清理撤銷工作全覆蓋、無死角,確保了清理撤銷過程中干部職工隊伍思想穩(wěn)定。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將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紀委監(jiān)委要求,進一步加強與各州、市及省級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協調配合,對已撤銷的縣級駐昆明辦事機構情況進行動態(tài)監(jiān)督檢查,杜絕縣級駐昆明辦事機構隱形變異存在。同時,將嚴格貫徹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加大監(jiān)督檢查力度,制定出臺《云南省州(市)人民政府駐昆明辦事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清理撤銷工作成果。(魏建民 曹超 秦川迪)